央广网北京8月2日消息(记者安红丽)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2021年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如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加强“五项管理”、“双减”、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等,均已纳入评价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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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主要针对3个方面:一是2020年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二是2021年党中央、国务院部署重点教育工作落实情况,三是2019年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方案》明确,结合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地教育发展水平差异、兼顾各级各类教育、回应人民群众和社会关切等因素,共确定9个方面评价重点。具体包括: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情况,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情况,统筹落实教育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情况,保障和促进教育公平情况,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情况,巩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阵地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打造良好教育生态情况,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学校规范管理情况等。

今年下半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选择7个左右省份开展实地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