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2日消息(记者马悦)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严格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日前,山东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证照不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资料图(来源:CFP)

《通知》提出,此次整治时间一个月,自2021年7月30日至8月30日。整治范围面向未依法取得相关证照,开展中小学生实施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相关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的补习辅导、培育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的校外培训机构。

《通知》明确,要摸清底数,发挥网格化监管优势,深入社区、街道开展摸排,分类登记违规办学、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形成工作台账,做到底清数明。重点查处无证无照、有照无证机构以“教育咨询”“教育科技”“校外托管”等名义开展非法办学、违规培训行为,责令停止培训活动,并妥善安置学生、清退学费,存在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所辖县(市、区)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建立通报制度,定期将整治情况和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多渠道公布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对“证照不全”机构形成震慑。

《通知》强调,各地要充分认识校外培训市场规范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执法合力,明确工作步骤,坚决打击“证照不全”开展教育培训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明确各部门职责,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会同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摸排整治,民政部门负责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摸排整治工作,对排查的机构登记信息进行核查。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摸排整治工作,对校外培训机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行为进行查处,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负责优化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明确辖区内审批材料清单,规范审批登记工作。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梳理总结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各地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规范情况作为重要督导评估内容,评估结果列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省将联合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适时开展督查,并对工作开展滞后、专项整治不力的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