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11日消息(记者马悦)为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资料图(来源:CFP)

《意见》提出,学校要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合理调控作业结构,确保难度不超国家课标。要确保各个年级作业完成的平均时间,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引导学生放学回家后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开展阅读和文艺活动。

在课后服务以及校外培训方面,《意见》明确,要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并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也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提供。

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并且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

《意见》要求,学校要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做到应教尽教,考试成绩呈现实行等级制,坚决克服唯分数的倾向。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杜绝违规招生、恶性竞争。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将“双减”工作成效纳入县域和学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

同时,强化配套治理,各地要根据学生规模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筹核定编制,配足配齐教师。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教育部门要会同妇联等部门,办好家长学校或网上家庭教育指导平台,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意见》强调,各地在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双减”工作的同时,还要统筹做好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学生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明确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