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7月15日 

首批经济特区试办决定。

经济特区是世界自由港区的主要形式之一。以减免关税等优惠措施为手段,通过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鼓励外商投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以达促进特区所在国经济技术发展的目的。

中国经济特区诞生于70年代末,80年代初,成长于90年代。首批经济特区为深圳、厦门、珠海、汕头。

197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省委和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两个报告》,并作出了创办经济特区的决策。以创办经济特区为标志,中国的对外开放迈出了重要步伐。

编辑:张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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