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7月18日

国务院作出《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

明确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加快住房建设,改善居住条件,满足城镇居民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

《决定》提出要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信贷体系、房地产交易管理市场等,逐步实现住房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促进房地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城镇居民住房保障体制的改革,确保稳步迈向全面小康新时代,建成成熟定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体系。

编辑:张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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