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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改革促发展 加快“两基”攻坚步伐

中广教育 2010年11月15日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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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结合省情实际,云南省实施“两基”攻坚主要做了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教育“一把手”工程

  国家实施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为我省加速基础教育发展吹来了强劲的东风。为打好“两基”攻坚战,省政府每年召开全省“两基”攻坚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明确年度攻坚目标,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层层签订政府和教育双线目标责任书,把工作任务落实到乡、到校、到人。通过工程项目规划、专项资金安排、召开现场会议、工作业务指导、实施情况督导等措施,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帮助“两基”攻坚县市区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如期完成任务。全省上下形成了行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全责,有关部门协同抓、负职责的“两基”攻坚工作格局。

  二、以改革促发展,加快“两基”攻坚步伐

  2003年9月,省委、省政府做出了大力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成立了由省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的云南省教育改革与发展领导小组。先后确定了9个州市进行教育改革与发展试点,列入“两基”攻坚规划的县市区也按试点的标准和要求开展工作。教育改革试点,从推行校长公选制、教职工聘任制、工资分配绩效制“三制”入手,下决心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投融资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分配制度、行政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全面改革,理顺体制、激活机制,增加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认真做好农村学校的控辍保学、贫困学生救助、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巩固“两基”攻坚成果。改革3年多来,全省新增“普九”县18个,新增“扫盲”县17个,目前全省129个县市区中,已有112个实现“普九”,127个实现“扫盲”,“普九”人口覆盖率提高到86%,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5%。

  三、实行经费保障新机制,强化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

  2005年底,国务院做出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决定后,省政府常务会议学习传达了全国会议精神,对我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进行及时安排,足额落实了分担资金。从2006年开始,省级财政安排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1.8亿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杂费补助资金8975万元,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资金9400万元,三项共计3.6375亿元。除经济条件较好的昆明市、玉溪市、红河州、曲靖市承担2.5%外,其余12个州市的分担经费全部由省级承担。2006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地方分担专项资金达到5.17亿元。全省免除了601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占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的94%;向261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占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的41%;省级财政安排的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达到9020万元,加上地方筹集资金,共计1.34亿元,近120万名贫困家庭学生得到不同程度的生活补助。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顺利实施,为巩固和发展农村义务教育,为“两基”攻坚的快速推进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  责编:邵波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