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频道 > 河南教育巡礼 > 河南教育新闻 > 正文

河南义务教育经费排除民办校 遭公平质疑

2012年04月19日 10:12来源:中国青年报打印字号:T|T

  民办学校董事长:“同样都为国家培养人才,为啥民办学校的学生和公办学校的学生不一样?”

  当地教育局局长:“啥叫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就是不掏钱呀,你这个民办学校还交着高费呢,这不能叫承担义务教育。”

  教育专家:“公民具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如果不承认这一点,认为公办学校学生的权利就要优先,民办学校学生的权利就要延后,那其他什么都不用谈了。”

  河南省鹤壁市浚县27所民办中小学的2.6万名学生,终于等来了教育局前来核对人数的工作人员。这意味着与公立学校相比,他们迟到多年的权利——生均公用经费,或将得到落实。

  为了争取到这笔钱,浚县民办学校的董事长不止一次找过县教育局、市信访局和省人大。“同样都为国家培养人才,为啥民办学校的学生和公办学校的学生不一样?”一个校董一肚子委屈。

  河南省民办教育研究会秘书长曹占武计算,2007年以来,按国家政策规定,中央和地方财政应下拨给浚县民办学校的义务教育经费约4600万元。然而,这笔钱并没有落实到在民办校就读的孩子身上。

  浚县教育体育局局长陈宗全则回应,尽管上级部门下拨的公用经费,的确大于应拨付给公办学校按学生人数计算的经费数额,但没有文件表明民办学校应得到这笔“剩下”的钱。

  一场长达两年的博弈,就这样因为一个看似没有标准答案的问题而展开——民办学校能否分享义务教育的“蛋糕”?

  不到半个小时,100多个小学生背着书包,穿越小路,跑到公办小学

  本来,浚县2.6万名民办学校学生对于曹占武来说,只是正在进行的《义务教育财政经费落实情况研究》课题的抽象样本,但看着这些孩子5年来没有享受到财政拨付的公用经费,他憋着一口气,“非常窝心”。

  早在2007年,河南省曾下发文件,将国家实行的“两免一补”政策受惠学生明确定义为公办学校学生。因为政策的倾斜,民办学校学生大量流失,一些民办学校负责人集体到北京反映情况。那时,曹占武在河南省教育厅工作,一次,他和地方教育局领导到北京,在北京西站附近打了一圈电话,就从地下室里冒出了70多个民办学校校长。

  从这些人口中,曹占武听到这样一个故事。某县一所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只有一路之隔。一天下午4点,公办小学树上的大喇叭突然响了起来:“国家实行了‘两免一补’政策,截止到今天下午5点,到我校上学的学生,不收书本费和学杂费,贫困住宿生有生活补助,每个学生再免费赠送一身校服。”

  声音也传到了对面那所小学。不到半个小时,100多个小学生背着书包,穿越小路,跑到公办小学。而那所规模本来就不大的民办小学几乎人去楼空。

  曹占武受到很大触动。在他看来,不管是“两免一补”政策,还是享受财政支持的公用经费,最终的受益人都应该是学生。民办学校的学生和公办学校的学生,既然同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就不应该在权利上被区别对待。

  2007年下半年,河南省进行调整,把经合法批准、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纳入到“两免一补”范围内。此后,曹占武开始负责在70多个县里进行义务教育经费落实情况的调研,浚县是其中之一。此时,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已经出台,城乡义务教育进入免费时代。然而,这些民办中小学的学生,却并没有如同公办学校一样,享受到财政支持的公用经费。曹占武算了一笔帐,以2011年河南省生均公用经费拨付标准,每学年小学生450元、初中生650元,占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总学生人数20%的民办中小学学生,应该享受到1117万元财政资助。

  在教育局里,一位民办学校的董事长质问:“陈局长,民办学校的学生到底和公办学校一样不一样?我们到底是不是给国家培养人才?”

中国广播网教育频道责编:小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