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原则,由学校提供看护、托管等服务
市教育局称,一些实施细节还在斟酌之中,具体方案还未最终确定
厦门已经确定9月份将在部分公办小学和幼儿园试行课后延时服务,不过,具体的方案还未最终确定。
课后延时服务将配教师
7月20日厦门日报曾报道,第4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了推进小学和幼儿园开展课后延时服务有关工作,强调要按照“政府主导、学校组织、学生自愿、社会参与、试点先行”的总体要求,严格规范管理,强化安全保障,有序开展课后服务,确保便民利民。
周末曝光出来的《厦门市推进小学和幼儿园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说,从9月1日起,厦门先在部分公办小学和公办幼儿园试点开展课后延时服务,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原则,由学校提供看护、托管等服务;未来再逐步推广到民办普惠性小学和普惠性幼儿园,同时鼓励有资质和条件的社区、青少年宫等公益机构实施学生课后服务,也鼓励相关单位和志愿者提供公益性服务活动。
曝光出来的方案说,厦门的课后延时服务,规定夏令时段课后延时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为傍晚6点,非夏令时段课后延时服务时间为下午5点半,服务时间不超过两课时,小学按每30名学生配1名教师,每90名学生加配1名管理或教辅人员为标准,幼儿园则按每30个孩子配1名教师和1名保育员,每60个孩子加配1名管理或教辅人员为标准,并安排一名值班领导负责协调管理。
在费用上,小学托管服务费的指导标准为每生每月50元,幼儿园为每生每月60元,托管服务费则以“家长出一、政府补二”的方式分担,对学校、幼儿园工作人员参与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按人均每课时不超过60元发放劳务费。
市教育局昨日在接受本报采访时,对曝光的方案不置可否,只是表示,最终的课后延时服务的实施意见,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商榷,还有一些细节仍在斟酌之中,最终的文件还未确定。
一方欢喜一方愁
提前曝光的课后延时服务的试行意见,昨天也在社交媒体界引发不同声音。
一些父母对此热烈欢迎,认为新规解决他们后顾之忧。他们说,现在小学下午四点左右放学了,距离自己下班还有一个多小时,只好把孩子送到晚托班,花钱是小事,令人担心的是晚托班的质量和资质。
不过,也有一些父母、甚至老师表示,其实对比课后延时服务,午间午餐和托管有更大的需求。不过,从现在看,对食品卫生的不放心,导致不少学校不敢提供午托和午餐。
幼儿园和小学的一些老师则表示出很大的畏难情绪,他们表示,他们理解家长接送的困难,但是,他们担心自己没有那么多的体力去应付这样的延时。
课后延时服务再次把一个命题摆到大家面前:学校是否要承担服务功能?当社会把越来越多的任务和期望交给学校时,学校是否准备好了?是否有足够力量去承担?(记者 佘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