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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90后听到加班就跳槽 “法定双休”其实是一种误读

2018-09-14 09:11:00来源:武汉晚报

  一周只休息一天?太累!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不愿意加班,一些90后、95后职场新人,视双休为不能触碰的底线。

  近日,23岁的吴先生在城市留言板留言,自称在武昌一家科技公司上班,每周上班6天,周六周日必须有一天上班。他认为,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周末上班就是加班,单位应当支付加班工资。他说,如果平时有双休,周六周日偶尔加加班也是可以的。但长期一周工作6天,他不干,“除了工作,还有生活。”

  近四成职场精英

  不介意是否加班

  近期,前程无忧旗下无忧精英网发起了一项调研。调查显示,尽管79.87%的职场精英只愿意接受不加班或只是偶尔加班的工作,但高达39.36%的人表示,加班对自己毫无影响,因为加班已成为生活的一部分。人力资源专家建议90后,入职前几年重在积累经验,大强度的工作有利于增强抗压能力,不宜简单抗拒加班,“未来会回馈你最初的努力”。

  一周只休一天?部分90后不干

  他们比70、80后更在意工作舒适度

  9月3日,吴先生受访时告诉记者,2017年7月本科毕业后,他进入武昌区一家科技公司从事计算机软件开发,公司员工被要求加班的现象很严重,且没有加班费,今年以来,几乎每周都是“做六天休一天”。

  吴先生说,“虽然现在公司的薪资待遇提高了,我的工资也从每月2000元不到涨到了4000多元,但经常加班而且不给加班费让人不能忍受,前两天我已经辞职另找工作。”

  和吴先生一起打算辞职并追讨加班费的同事小张告诉记者,“‘做六休一’我肯定接受不了。进入公司前,说好一周五天40小时工作制,结果第一天上班就被告知,每天上班7.5小时,周六还要上班。”

  8月24日,武汉一家私企的HR在网上发帖吐槽,办公室新来的同事小陈,前段时间因公司临时有宣传活动,加班了一周,没想到加完班就辞职了。

  小陈25岁,家在武汉,自称生活没什么压力,当初选这份工作就是认为有双休。小陈连离职手续都没办就“裸辞”,让公司好多同事议论纷纷。有人说,其实公司今年就加了这一周班,平时加班不算多;有人说,要还房贷,不敢任性……

  吴女士在一家银行工作,她也诉苦说,单位新招聘了两名1994年出生的小姑娘,没干到1个月就走了,原因是不能准时下班。

  “银行工作的确忙,想每天准点下班基本不太可能。”相比之下,70后、80后员工不会轻易为此跳槽。

  因为加班,一些国企、事业单位留不住人,民营企业留人更难,多家民企HR跟帖说,许多90后认为,工作舒不舒适第一位。

  法定双休?这其实是误解

  但加班应安排调休、给足加班费

  在很多人看来,周六周日是法定的休息日,真是这样吗?

  武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昨天解释说:“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并没有强制企业安排双休,不少人误解了。”该负责人表示,我国实行的标准工时制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加班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在双方取得一致的前提下,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该负责人解释,像前述的小张每天工作7.5小时,“做六休一”,一周合计工作45小时,公司保证了他一周一天休息,因此其超出44小时部分的1个小时,应视作平日超时加班,而非双休日加班。

  “平时加班,即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企业可以安排员工调休。如无法安排调休,则需要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双休加班,又无法安排调休,需要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是法定节假日加班,企业只能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而不得以调休来免除支付加班工资的义务。”市劳动监察支队负责人说。

  市人社部门提醒,用人单位应合理安排上班时间,避免员工超时加班。如劳动者遭遇强制加班,或发生劳动争议,可携带有效证据,向各区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仲裁。(记者 章鸽 通讯员 彭燕娥)

编辑: 朱敬一

部分90后听到加班就跳槽 “法定双休”其实是一种误读

因为加班,一些国企、事业单位留不住人,民营企业留人更难,多家民企HR跟帖说,许多90后认为,工作舒不舒适第一位。加班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在双方取得一致的前提下,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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