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结合是一部交响乐。但不得不说,现在的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各着各的调的状况,并没有得到明显改观。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怎么与学校教育相结合?三种教育是否需要再重新精准定位?怎么实现制度化而形成校内校外相协调的现代教育制度?需要在价值定位、制度定位、实施战略和评估标准多方面做好系统工作。而其中,建立一个突破学校教育局限,贯通“家校社结合”的大教育理论,打通儿童在家庭、学校和社区成长的发展逻辑脉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儿童在经历中成长

  教育的本质是促进儿童发展。儿童及其发展,本质上是由其在家庭、学校和社区的经历构成的,是生活经历和学习间接经验经历的结果。这是所有人生经历具有潜在教育性所决定的。横贯家庭、学校和社区的大教育理论,是一个围绕儿童经历,从家庭、学校和社区的社会互动,到儿童心理内化的理论体系。在最基础、最本质的水平上,尽一切可能确保儿童经历他们所需要的经历的机会,释放他们的潜能这一根本目的。

  古代教育的重心在于生活教育,主要在家庭完成。近代意义上的学校,重心在于间接经验的传授,主要在学校系统完成。现代社会中,科学技术高度融入社会生活,教育重心在于生活教育和间接经验传授相结合,学校的生活教育色彩趋浓,而家长对于科学教育和智力培养介入加大。因此,家庭和学校儿童经历的性质,既有区别又出现了较多的重叠,成为家校合作的客观土壤。

  父母、教师是至关重要的文化传递者

  社会性是儿童经历的基本特点,儿童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得到成长的。老师、家长等成年人,作为儿童成长的代理人,不是要按照成年人的想法去改变孩子的基因习性,但却可以将这些基因习性向着所期望的德智体美劳方向作出修改,特别是当懂得如何教育孩子的有效知识并在孩子成长的早期,就可以对引导孩子的成长施加更好影响。由此形成了家庭和学校,在培养儿童语言与交流能力,对他人情感和需要的感受性,在家庭内外和学校内外与他人共处的能力,学校学业成就以及价值观、信仰和态度的引导等方面,可以发挥环境源头和系统平台的作用。

  父母和老师一道,作为儿童成长压力的缓冲器,通过亲密的亲子关系和师生关系,为孩子提供在复杂世界免遭威胁的保护,以抵御生活压力与条件的影响,引导儿童掌握认知和社会能力来应对逆境,培养出应对困难的弹性。

  家庭和学校一道,作为儿童接受外部影响的看门人,为儿童经历的可能性打开一些门,同时又关闭很多扇门。这些经历包括玩具、书籍、电视、电脑,参加培训班、周末外出、与祖辈和其他家庭成员相处,以及托儿所、上学和父母所选择居住小区的邻里关系,包括选择什么样的课程和课外活动等等。父母和老师在以上作用的发挥中,成为至关重要的文化传递者。这种文化传递,是通过直接的态度和价值观教导,通过弥漫性地渗透文化于他们向儿童提供的情景和活动之中来达成的。

  众多因素共同作用形成儿童独特成长经历

  儿童在家庭、学校和社区的经历中,每个组织和个人的作用都是独特但是有限的。许多教育理论模型,不再单纯强调某一种因素对于儿童成长的决定作用,而是呈现出众多因素联系起来共同作用形成儿童独特成长经历的理论视野。

  以上家长、老师等成年人对儿童发展的作用,在中观和微观两个层面上,通过为儿童选择社会经历和与儿童亲历共同经历活动两个方面来达成的。

  与儿童共同经历活动。微观层面的家庭和学校教育,是父母和老师等与儿童共同活动中发生的、生动的、具体的互动,分为三种类型:完成有清晰学习目标任务的成人-儿童共同活动;与孩子进行的开放式叙事交谈;孩子承担责任,共同参加日常家庭常规活动。这三种活动在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区教育都作为基本要素而存在,但三种活动的比例成分和结构不同,形成家庭、学校教育的质的区别。

  选择社会经历。中观层面的家庭、学校教育,是家长作为儿童的代理人,对儿童发展的结构性安排,以提供儿童社会互动的各种可能性,提供影响儿童成长可能经历的机会和可能发生的社会关系。包括父母亲安排投入的家庭生活,父母合理的工作和家庭生活的平衡,充分的家长照顾子女时间,选择设施与师资优良且使用良好教学方法的幼托和学校教育。家长和老师,是这些资源的提供者和调度师。主要体现在家长围绕儿童教养调整家庭生活节奏,选择养育方式,发现和选择养育的关键抓手,延伸“有质量的陪伴”至学校和社区四个方面。

  大量的证据表明,这两个层面的教育,各自都是客观存在,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具体哪个层面的作用更大,因儿童的基因、前期社会经历和社会关系结构相异而不同。其中,父母和老师与儿童建立亲密的依恋关系和共享理解,“搭建脚手架,创造儿童最近发展区”,为儿童选择和提供家庭内外社会经历的最高原则。

  (作者:吴重涵,系南昌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招标重点项目"家校合作的国际经验与本土化实践研究"〔ANA18001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