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16日消息(记者王红霞) 近日,江西省正式发布《江西省深化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明确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采用“3+1+2”模式,不分文理科,使用全国卷。

《实施方案》明确,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主要包括深化统一高考招生改革和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改革两方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模式。

明确考试科目。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科目,不分文理,使用全国卷。选择性科目由学生根据高校选科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即“3+1+2”模式。

明确考试安排。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均安排在每年6月份同期举行。外语科目考试含听力和笔试两部分,待条件成熟后实行“一年两考”。

明确分值和成绩构成。考生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总分为750分。语文、数学、外语卷面满分值各为150分,按卷面原始分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选择性考试科目卷面满分值各为100分。首选科目历史、物理以卷面原始分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以等级转换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明确招生录取方式。按照“院校专业组”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按照历史、物理科目,分别编制专业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分开录取。高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要求,分专业(类)提出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提前向社会公布。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报考院校专业组对应的科目要求。进一步减少录取批次,优化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办法。

在深化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改革方面,要完善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办法,健全适应现代职业教育发展需要的考试招生录取机制。实行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健全高职院校统招录取方式,保留考生通过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的通道。完善规范初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招生办法;根据中办、国办文件和部省共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意见的要求,出台高职院校专门考试招生办法,后续将作专题发布。

《实施方案》还明确,普通高中学校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记录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参考。高校要根据自身特色、人才选拔培养特点和要求,研究制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