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孔子学院”事件闹得沸沸扬扬之际,美国国务院25日公布修改后的指导意见,澄清持有不当签证类别的中方教师不必在本学年离美。
美国国务院17日曾公布一版涉及孔子学院的指导意见,结果引发舆论哗然。争论焦点主要有二,一是孔子学院中方教师J-1签证(交流访问学者签证)的类别问题,另一个是孔子学院资质认证问题。
根据美方解释,美国签发的J-1签证分为两类,一类签发给在中小学任教的外国教师,一类签发给在高校学习研究的交流学者。实际操作中美方发现在中小学任教、应持有“教师”类签证的孔子学院教师却持有“交流访问”类签证。
不同于17日有关“签证违规教师必须在6月底离美”的强硬措辞,修改后的指导意见澄清,除非到时自愿离美,否则持有不当签证类别的中方教师“不必在本学年结束之际离美”。
对于孔子学院资质认证问题,修改后的指导意见也澄清,美国大学或学院与孔子学院开展活动时,这些高校邀请单位的资质足以符合相关规定,孔子学院所开课程可在孔子学院或合作高校进行教授。
指导意见又指,美国国务院将与邀请单位合作,确保邀请单位的资质合乎规定,教师所持的是恰当签证,美国国务院意识到这一过程需要时间,将采取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对个人或机构的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