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教育优先发展 谱写壮乡教育壮丽诗篇

  1949年12月11日,广西全境解放。解放初期为广西省,省会在南宁。1952年12月,成立桂西壮族自治区,1958年3月5日,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

  1949年底南宁解放,其时西江学院有教员24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7人;职员19人,工友30人,学员298人;附属实验中学有高中三个班、初中四个班,学生共计400人。

  1963年,自治区各种学校中的壮族等少数民族学生共有九十三万六千六百人,和解放初期相比,小学生增加百分之四十二点七,中学生增加四倍半,师范学生增加十倍,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增加三十八倍,高等学校学生增加五十倍。

  自治区成立50年来,各级党委政府“苦抓”,各族人民“苦干”,社会各界“苦帮”,教育战线“苦战”,谱写了我区教育事业的壮丽诗篇,各级各类教育的办学条件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办学规模和办学质量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为提高各族人民的素质、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历史性贡献。

  一、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为重点,基础教育取得突破性发展

  义务教育进入基本普及和巩固提高的新阶段。目前,全区共有小学14873所,教学点11098个,小学学校数通过优化布局结构比1958年少8335所;在校生452.48万人,是1958年的1.8倍。初中2142所,是1958年的7倍;在校生221.98万人,是1958年的14.4倍。到2007年7月,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08%,比1958年提高69个百分点;初中毛入学率达到104.33%,比1958年提高88个百分点;“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100%,教育部经过评估认定我区全面实现“两基”,我区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两基”目标的少数民族自治区,这是我区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迅速。全区现有普通高中522所,是1958年的6.2倍;在校生75.47万人,是1958年的27.4倍。从2000年开始,全区启动实施了“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工程”,到目前为上,全区共有96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占普通高中学校数的18%。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建设,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的需求,带动了全区普通高中教育的迅速发展,“十五”以来,普通高中在校生年均增长率达到12%以上。

  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得到重视和加强。目前,全区有幼儿园4049所,是1958年的6.6倍;在园幼儿102.34万人,是1958年的19.8倍;平均每万人口在园幼儿203.1人,比全国平均水平多30人。自治区成立之初,全区没有1所特殊教育学校,发展到目前已有58所,在校生达1.38万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78.94%,超过国家规定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标标准18.94个百分点。

  二、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职业教育在改革创新中加快发展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尤其是中等职业教育,是使教育成为真正面向全社会的教育的战略举措。近年来,我区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的有机结合,加强职业指导和创业教育,建立和完善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推动职业学校更好地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到2007年底,全区共有中等职业学校457所,是1958年的13.8倍,其中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51所,自治区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37所,重点学校占中等职业学校总数的19%。在校生62.9万人,是1958年的38.4倍,在全国排名第12位。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普职比达1:0.96,在全国排名第8位;在校生普职比为1.2:1,在全国排名第7位。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共有68所学校建成47个示范专业,127个示范专业点;国家和自治区立项建设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6个,县级职教中心42个。2007年12月22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全面实施职业教育攻坚的决定》,并于12月24日召开了全区职业教育攻坚动员大会,吹响了职业教育攻坚的号角,全区职业教育将迎来新一轮的发展。

  三、以扩大规模为方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高等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

  高等教育迈入大众化发展新阶段。目前,全区共有高等学校72所,其中普通本科高校19所,普通专科学校8所,高职院校29所,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7所,独立学院9所,高等学校总数是自治区成立之初的24倍。全区14个市已有13个市设有高等学校,其中10个市设有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广西大学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并成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大学;广西民族大学成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建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成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建大学。高等教育在校学生规模达60.09万人,是自治区成立之初的316.3倍,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15%,进入大众化发展新阶段。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取得重大进展。从1978年广西大学、广西医学院、广西农学院招收研究生以来,至今已发展到博士学位授予单位3个、博士点22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1个、硕士点42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种类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2个。累计培养全日制研究生14200多人,其中博士生174人,硕士生近14000人。此外,还有大批在职人员通过攻读专业硕士学位或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取得硕士学位。

  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一是专业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全区有5个专业成为教育部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13个专业成为教育部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有广西师范大学国家文科基地和广西民族大学国家非通用语种本科人才培养基地等两个国家本科人才培养基地;共认定广西高校优质专业236个。二是精品课程和优秀教材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全区高校共建设自治区级精品课程212门,国家精品课程17门,全区高校优秀教材300种。三是高校实验实践教学不断加强。全区共建成25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15个实验教学示范建设中心,其中2007年,广西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和桂林工学院等3所高校的3个实验教学中心成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我区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选中实现零的突破,同年,广西医科大学预防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广西财经学院东盟国际会计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获得首批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四是初步构建了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的长效机制,评估工作成绩显著。到2007年底,全区共有11所本科高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全部获得良好以上的等级,其中4所高校获得优秀等级;有13所高职高专接受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6所评估结论为优秀。

  高校科研实力显著增强。一是重点学科等科研基地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截止2007年,全区高校有国家和教育部层面的科研机构17个,其中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个,“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学科5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16个;广西高校重点学科99个、重点实验室91个、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建设研究基地11个,再加上一批校级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初步形成了从国家级、省部级到校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科研基地多层次、相互支撑、紧密结合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和科研基地支撑体系。二是高等学校的科研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仅“十五”期间,全区高校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16887项,获得科技投入总经费13亿元,发表论文40161篇,有208项成果获得广西科技进步奖,占全区获奖成果总数的26%,其中获得一等奖以上的成果有10项,占全区的35%。2006年,广西医科大学完成的“广西常见头颈部恶性肿瘤的基础与临床研究”,获得广西科技进步特别贡献奖;2007年,广西大学等6家单位的“高活力α-乙酰乳酸脱羧酶的研制与应用”成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实现了高校获得广西科技进步特别贡献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零的突破。同时,高校的专利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走在了全区的前列,广西大学和桂林工学院连续四年专利申请总量和发明专利申请量居全区第一、第二名。高等学校已经成为广西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区基础研究的主力军、高新技术研究的重要方面军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强大生力军。三是实施“三对创新行动计划”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三对创新行动计划”指校市(县)一对一科技帮扶、校企一对一科技合作、校行(区)一对一科技培训,高校依托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大力开展科技帮扶、科研合作、科技培训和科学普及等服务广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工作,自2006年启动实施以来,极大地促进了高校科技服务工作水平的提高,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四、以扫盲教育和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成人教育取得重大发展

  全区1998年实现“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目标。到2007年,青壮年非文盲率为98.53%,脱盲人口巩固率为96%,15周岁人口文盲率0.02%,文盲率比自治区成立之初下降75个百分点。

  全区现有各级各类成人学校5162所,其中挂靠在初中或中心小学611所,专职教师9249人,兼职教师5000多人,每年开展成人继续教育与促进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技能型人才培训等各种技能培训达300万人次以上。

  五、以大力扶持为原则,民族教育得到优先重点发展

  民族教育是全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全区坚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大力扶持民族教育,在教育经费投入上优先考虑民族地区、民族学校和民族学生,在高考和中考中对少数民族考生适当放宽标准和条件,大力举办大学民族预科班和中小学民族班,努力做好壮文进校和壮汉双语文教学实验工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建立了符合民族地区特点的教育结构和教育体制。到2007年底,全区有独立建制民族学校138所,其中民族高等学校2所,民族中学19所,民族小学52所,壮文学校65所。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少数民族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比重为,小学36.24%,初中37.28%,普通高中34.93%,中等职学校43.78%,高等学校34.95%。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少数民族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重为,小学42.45%,普通中学37.37%,中等职学校22.53%,高等学校23.55%。全区少数民族人口接受义务教育的状况达到普及义务教育的要求,2007年,全区少数民族学生毛入学率小学达到132.06%,初中达到137.32%,分别高于全区小学、初中毛入学率28.16和32.61个百分点。

  六、以拓展发展空间和规范办学行为为首要任务,民办教育取得可喜的发展

  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自治区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支持发展民办教育的政策措施,民办教育逐步规范,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出现了令人可喜的发展局面。目前,全区有民办高校9所,在校生6.25万人,专任教师3451人;民办高中112所,在校生6.5万人,专任教师3256人;民办中等职业学校131所,在校生12.62万人,专任教师4224人;民办初中161所,在校生8.99万人,专任教师4188人;民办小学217所,在校生10.66万人,专任教师4564人;民办幼儿园3345所,在园幼儿30.28万人,专任教师13630人。民办教育占教育总规模的比例达9.68%。

  七、以高素质、专业化为导向,教师队伍建设获得可持续发展

  教师是教育事业的第一资源。长期以来,我区以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为导向,推进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教师职务制度,保障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加强教师培养和培训,表彰奖励优秀教师,教师队伍建设获得了可持续发展。目前,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为45.71万人,其中,高等学校3.01万人,普通高中3.99万人,中等职业学校2.57万人,初中11.79人,小学21.58万人,幼儿园2.69万人,特殊教育学校751人。专任教师总数是1958年的5.7倍。优秀教师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区高等学校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名,荣获教育部高校教学名师奖3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2名,教育部“青年教师奖”获奖人选2名,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资助人选13名,教育部“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人选24名,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95名,广西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20人,确定了19个高校创新团队和19名“八桂学者”作为引领创新团队的带头人;全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有特级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自治区优秀教师、自治区优秀班主任、自治区优秀乡村教师等优秀教师3798名。

  八、以加大教育投入为基础,办学条件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

  据统计,2007年,全区教育财政投入270.98亿元,是1958年的450倍。教育经费投入的持续增长,明显地改善了办学条件。目前,全区小学生均校舍面积达6.07平方米,生均图书11.18册,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1.76台;初中生均校舍面积达7.38平方米,生均图书12.95册,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4.59台;普通高中生均校舍面积达15.32平方米,生均图书25.03册,生均仪器设备值877元,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9.53台;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校舍面积达13.47平方米,生均图书22.81册,生均仪器设备值1961元,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14.8台;普通高校生均校舍面积达26.67平方米,生均图书68.53册,生均仪器设备值5893元。如今,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校园面貌焕然一新,特别是在农村地区,最漂亮最好的房子是学校。

  九、以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为目标,各级各类学生资助工作实现整体性发展

  在义务教育阶段,通过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一是发放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覆盖面约占一、二年级在校生的90%,每人每年1500元;二是配合我区“职教攻坚”工作,从2008年起,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库区移民、扶贫异地安置、城镇低保人员、农村特困家庭子女及退伍士兵和国办福利机构大龄孤儿等六类特定人员给予学费资助;对农业、林业、水产、地质、矿产、卫生和演艺等七类特定专业的第三年级顶岗实习学生继续给予每年1500元生活补助。在高等教育阶段,一是设立各项政府奖助学金,包括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广州助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二是开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各高校(包括民办高校)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资助措施,确保每一位新生都能够顺利入学。三是实施国家助学贷款。目前我区共有36所高校分别与中国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和柳州市商业银行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为在校贫困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可获得贷款6000元。四是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实施贫困生学费减免,开展勤工助学。各高校按照有关规定,每年从学费实际收入中提取5-10%作为学生资助专项经费,用于发放学生特殊困难补助,实行学费减免制度,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支付勤工助学岗位报酬。五是资助贫困新生上大学,从2007年起,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专项用于考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路费和短期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按区内高校、区外长江以南高校、区外长江以北高校,分别给予400元、500元、600元的一次性补助。

  十、以优化法制环境和制度创新为动力,教育法制建设和教育改革取得新的发展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创设我区良好的教育法制环境,我区先后颁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扫除文盲工作条例>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保护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条例》等7部教育法规和规章,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教育法规体系,为我区依法治教提供了法律依据。

  与此同时,我区积极推进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农村义务教育全面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畴;推进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建立并完善“在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逐步形成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推进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努力争取国家部委的支持,调动地方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的办学积极性,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推进招生考试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保障广大学生受教育权力和就业机会的均等;推进各级各类教育课程和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幅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各级各类学校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教育改革的扎实推进,不断地为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