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哈尔滨市民政部门获悉:哈尔滨市全面启动以“保护儿童,告别流浪”为主题的“接送流浪儿童回家”专项行动,到今年年底,力争实现哈尔滨市街面基本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目标。
据介绍,专项行动期间,哈尔滨市民政、公安、城管执法等各职能部门将全面开展以街面流浪乞讨未成年人为重点的救助保护工作,及时护送外省籍流浪未成年人回家,接回并妥善安置流出本地的流浪未成年人。依法严厉打击拐卖、拐骗未成年人和胁迫、诱骗、利用流浪未成年人乞讨或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等行为。
哈尔滨市建立了由民政、公安、卫生、城管、财政等22个成员单位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公安部门发现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应及时护送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其中对由成年人携带流浪乞讨的应进行调查、甄别,对有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嫌疑的要依法查处。对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监护人的流浪未成年人,要通过救助保护机构照料、社会福利机构供养、家庭寄养等方式予以妥善照顾。对经过两年以上仍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公安机关要按户籍管理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为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以便于其就学、就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