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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湖南省教育概况

中广教育 2010年06月04日 14:44

  〔学校体制改革和布局调整〕2005年,湖南省大中专学校体制改革和布局调整继续稳步推进,取得了可喜成绩。一是圆满完成了长沙医学院和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等2所民办本科学校的申报和考证工作。2005年上半年,两校都通过了国家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审,被教育部批准建校。二是争取教育部批准了中南林学院改名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三是进一步推进了湖南中医学院、株洲工学院改办大学的申报迎评工作,并已获教育部专家组评议通过。四是组织与指导了湖南建材高专与湖大衡阳分校合并升本等几所学校升本的申报准备工作。五是根据2010年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效益”的原则,有序开展了高职院校设置工作。2005年共有12所高等职业学校通过了教育备案。此外,湖南省政府批准新设置了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新筹建了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和湖南都市职业学院等2所民办高职院校。

  积极稳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到2005年,全省共有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学校分别为17108所、3760所和800所,与2004年相比,分别减少2507所、88所和27所。“十五”期间,通过布局调整工作,中小学教育资源得到了优化配置,办学效益得到了明显提高,基本满足了学生的入学需求。

  〔师资队伍建设〕中小学教师培养工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培养工作的意见》,于9月经省政府办公厅批发全省。《意见》针对师范专业的培养规模与教师需求失衡、师范专业的生源质量普遍下降、师范专业的师范性日益削弱、师范毕业生就业渠道不畅等问题,从规范教师教育办学秩序、加强教师教育宏观指导和管理、实施农村小学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吸引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教师教育专业、改革师范生培养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等方面,采取相应政策与措施,加强中小学教师的培养工作。《意见》还决定从2006年起,在省本级教育经费预算中设立专项资金,每年面向全省招收一定数量的优秀初中毕业生,适当减免学杂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为全省农村特别是民族贫困县(市)农村乡镇以下小学培养五年制大专层次的教师。享受该项目资助的学生必须履行协议规定,毕业后回协议县市(区)乡镇以下小学服务5年以上。

  培训乡镇初中英语、计算机教师。针对湖南农村中小学英语、计算机教师缺乏和水平不高的状况,在2004年筹集650万经费为全省农村中心小学培训近5000名英语和计算机教师的基础上,又筹集350万元经费组织45所高校为全省每个乡镇初中各培训一名英语、计算机骨干教师,共4774名。

  加强高校高层次创造型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完成第三批12名特聘教师聘任工作,如期完成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十五”期间聘任30名左右特聘教授到高校工作的目标。二是评选了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85人,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161名,对培养期满的69名高校学科带头人和129名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进行了验收检查。三是制订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对省属高校选派的国内访问学者省里一次性资助3000元,该项目从2005年开始启动。确定26所普通高校的39人为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并已在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高校的导师指导下开始研修。

  制定农村教师职务评定优惠政策。为解决全省农村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比例偏低的矛盾,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对乡镇及以下中小学教师取得中学二级职务6年以上、小学一级教师职务8年以上、截至2005年底在农村工作满20年者,根据当地实际,适当追加中级岗位职数,使他们在3年内分期分批获得参加中小学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机会。对尚没有中学高级教师的农村中学,至少允许1名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解决部分农村中学无高级教师的问题。

  推荐评选中小学特级教师。为保证公平、公正,省教育厅制定了推荐评选工作细则,作出了倾斜第一线教师、倾斜农村的决定。教研人员类不超过推荐评选总数的10%,中学校长类不超过中学层次推荐评选总数的10%,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类应不超过小学、幼儿园层次推荐评选总数的30%,同时保证小学、幼儿园评选对象数量不低于推荐评选总数的1/3。为确保特级教师的评选质量,采取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省教育厅组织了7个特级教师考核专家小组,在513名参评对象中评审出321名特级教师,其中80%以上是第一线中小学教师。

  〔教育科研〕2005年,全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立项和研究工作取得新突破,全年补充立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13项,至此,全省“十五”期间在国家和教育部立项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总数达128项,居全国各省市前列;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有115项通过鉴定结题。全省教研教改活动产生了新的影响,成功地承办了有400多人参加的全国校本教研实验基地开放研讨活动,成功地组织了有200多所学校参加的全省现代教育技术与学科教育创新学术研讨会,并切实加强了基础教育新课程培训。圆满完成了2005年全省高校毕业生电子注册数据审核整理。启动了湖南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全国信息化工程师岗位技能证书认证考试。开展了农村教育工作调研,2005年4月26~27日,在岳阳召开会议,对他们的“学校联办的分散论点,统一管理,教师送教”的乡村办学新模式进行了研讨。教材开发取得了新的进展,开发了一批具有较高学术品位和湖南特色的精品教材,新课标教材《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在全国22个省市广泛使用,受到普遍欢迎;成人教育统编教材共5科11本,填补了全国高校没有成人教育特色的统编教材的空白。史志研究树立了新的品牌,挂靠省教科院的省教育厅史志办被评为全国史志工作先进单位。省教科院院刊《当代教育论坛》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为核心教育期刊。

  〔治理教育乱收费〕2005年,湖南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继续坚持标本兼治、“治”“理”结合,治理工作形势良好。一是明确责任,理顺关系。二是调整收费政策。督促完善了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三是收费公示。以中小学和高校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收费公示。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案件。同时,各地对“保工资、保运转、保安全”的“三保机制”和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贫困学生救助等工作,都加强了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五是开展教育收费示范县和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具体安排是:2005年春季开学到2006年7月,为各地、各学校创建阶段,2006年8月到10月,为市州自评阶段,各市州接受县市区和学校的申报并组织初评,2006年11月到12月,为省检查、验收、表彰阶段。

  为加强对全省中小学生自主选用教辅资料的指导和服务,省教育厅于2005年11月中旬,组织近200名中小学一线优秀教师,对供全省2006年秋季中小学生使用的教辅资料进行了封闭式审查。此次审查,受理了省内外14家单位送审的617册教辅资料,审查通过485册。

  〔教育法制建设〕地方教育立法步伐加快。2005年1月23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湖南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并于4月1日起施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已正式列入省人大常委会议案;《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也经省政府法制办调研与修改,并召开了省直有关部门协调会。

  教育行政执法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一是清理和规范了由省教育厅负责的行政许可事项,并制定了《湖南省教育厅行政许可程序规范》和《湖南省教育厅施行行政许可责任追究规定》;二是启动了行政执法质量年度考评;三是启动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要求由省教育厅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向省政府法制办报备;四是制定了《湖南省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等一系列程序制度,并对有关的教育执法文书样式进行了统一和完善,规范了教育行政执法行为。

  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工作取得成效。确定了第一批“湖南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名单,并制定了《湖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与管理办法》和《湖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标准(试行)》。

  〔教育信息化建设〕2005年对教育厅机关局域网进行了全面升级,实现了内外网物理隔离,提高网络安全等级。同时更新厅机关办公用计算机,完成了办公操作系统软件正版化。全省有113个教育单位与省教育厅教育行政办公系统联网,其中市州教育局14个,高等学校83所,厅委直属单位9个。

  2005年对湖南教育网进行了改版和系统升级开发,与200多个网站实行互联。高考期间,最高日点击率达200万人次,初步形成全省教育一刊、一台、一站的媒体格局。

  规范教育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开展了教育网站前置审核工作。制订了《湖南省互联网教育信息服务前置审核办法(试行)》,对全省非经营性教育网站进行集中清理,已经通过前置审核的教育网站达650个。

  〔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2005年全省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数达382人,其中录取178人,比2004年增加19人。录取人数和录取比例连续4年在全国60多个省部级申报单位中名列前茅。经过几年的努力,建立了比较可靠的引进国外智力渠道,2005年聘请了60名高素质的外籍教师分派到全省各地32所示范性中学任教,促进了这些学校英语教学水平的提高。此外,选送了59名教师和管理人员赴美国、日本、加拿大培训。进一步加强政府间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与美国、俄罗斯、英国、西班牙、加拿大等国家发展了新的交流与合作关系,开辟了更多的合作领域。与新加坡教育部合作的“初三项目”、“高二项目”进展顺利并有所扩大。

  进一步加强涉外教育项目的指导与监管工作。会同省公安厅对全省8家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了年检,督促并协助处理了一批涉外投诉案件,维护了学生家长和外籍教师的权益。

  〔语言文字工作〕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的部署和湖南省《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精神,省教育厅、省语委于2005年11月底、12月初组织评估团分别对郴州市、株洲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评估。这是全省首次开展对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郴州市、株洲市均通过了评估,达到了国家新世纪初“普通话基本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目标。

  〔体育卫生艺术与国防教育〕2005年10月省教育厅制订颁布了《湖南省中小学生命与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该指导纲要共分六个章节,二十二条,对中小学生命与健康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教育的目标、主要内容、途径、方法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一是开展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调研,完成了20余项指标,城乡男女学生共320个年龄组的检测任务,受检学生近3万人。二是对38所普通高校开展了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评估,13所高校达到优秀标准,21所高校达合格标准,另有4所高校被评为不合格。三是成功举办了湖南省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省大学生(第三届)中学生(第一届)军用枪射击锦标赛和湖南省大学生田径锦标赛。

  〔民办教育〕2005年,全省民办教育继续发展与规范并重。省里对湖南涉外经济职业学院、湘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进行了年度检查,各市州也分别对所属范围内的民办学校进行了年度检查。全省对民办学校的年度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为利于公办高中的发展,省教育厅下发了共享公办普通高中资源的民办学校停止招生的通知,开展了全省宣传民办教育“双十佳”和“好新闻”评选与表彰活动。2005年全省民办教育机构达到4262个,比2004年新增1410个;民办教育机构招生54.6万人,比2004年增加15.8万人,增长了40%;在校生达到112.2万人,比上年增加29.9万人,增长了36.3%。

来源:科教新报  责编:马凤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