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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就业上学技能培训将与户口“脱钩”

2012年04月17日 08:18来源:人民日报打印字号:T|T

  江苏省政府日前发文称,今后出台有关就业、义务教育、技能培训等政策措施,不与户口性质挂钩。并要求江苏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暂住人口居住证制度。

  江苏省政府要求,对造成暂住人口学习、工作、生活不便的有关政策措施进行集中清理,该修改的认真修改,该废止的坚决废止。对农村人口已落户城镇的,要保证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对暂不具备落户条件的农民工,地方政府也要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制度,下大力气解决他们当前在劳动报酬、子女上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针对苏南、苏中、苏北地区差异和大中小城市的不同实际,江苏省将户口迁移政策也作了区别对待。比如,在设区的市,落户条件是必须有合法稳定职业满3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在县级市市区、县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主要满足“有工作有房产”的基本条件即可;农村居民在本县级市城镇范围内落户条件更加放宽,只要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者有合法稳定职业并参加社会保险满一定年限,本人及家人可在当地落户。(记者 王伟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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