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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教育厅发布紧急通知确保如期开学

中广教育 2010年08月10日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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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受灾学校统计和校舍修复计划确保如期开学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提出的"百姓有房住、孩子有学上、温暖过冬天"的灾后重建总体目标,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统一领导、部门支持、地方为主、互相配合"灾后重建工作基本原则,为认真细致地做好受灾学校受损情况统计核实与校舍修复计划,确保9月1日全省受灾学校如期正常开学,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精心安排灾后校舍修复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灾后校舍损失统计和修复计划放在当前工作的首位,主动配合建设、国土、水利等专业部门,在排查鉴定基础上,按照受损程度,逐校逐栋制定受灾校舍恢复、加固维修和重建方案,报送当地政府,纳入当地救灾修建整体规划中,加快校舍修复进度,确保受灾学校如期开学。

  二、认真核实统计受灾学校损失情况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教育厅制定灾后学校受损情况及修复计划统计表(附后)。上报时间紧迫,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报表要求,集中力量,组织专人,抓紧做好受灾学校损失情况的核实、统计与上报工作。

  (一)切实保证校舍受损统计数据真实性

  要对本地所有受灾学校受损状况,逐栋进行认真的统计核实,确保不漏一校、不漏一栋、不留死角。统计上报数据要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二)切实保证学校灾后修复计划的科学性

  要切实统筹做好校舍修复与附属设施、教学仪器设备、生活后勤等必要的教学条件配置计划,根据"安全第一、积极推进、分类指导"的原则,按照校舍受灾轻重程度,分别制定修复计划。要与当地灾后重建整体规划相结合,从实际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合理规划受灾学校恢复修建工作。

  (三)切实保证学校灾后统计数据的时效性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各地学校灾后损失与修复计划表共上报三次。第一次报送时间为8月8日上午10时前,为初步统计数据;第二次为8月14日上午10时前,为修正数据;第三次为8月24日上午10时前,为正式确认数据。务必请严格遵守上报时间。对不负责任或因工作不落实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切实保证上报数据的严肃性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本地负责灾后统计报表的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各项统计表填写完毕,需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和当地政府主管领导审核并签字、盖章确认,分别通过电子邮件和特快专递方式,将报表电子版和原件发送省教育厅。

  三、统计报表在电子公文传输平台接收,也可在吉林省教育信息网(http://www.jledu.gov.cn)下载。

  联系人:刘青川

  电话及传真:0431-82722919    13604417925

  电子邮箱:a2722919@163.com

  附件:

  表1:吉林省2010年学校受灾情况统计表

  表2:吉林省学校灾后修复总计划及2010年修复计划表

  表3:吉林省2010年受灾中小学校秋季开学情况统计表

  (点击下载附件

来源:吉林省教育厅  责编:邵波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