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频道 > 其他省市教育巡礼 > 辽宁教育巡礼 > 辽宁教育新闻 > 正文

辽宁:高校不得将毕业证“挂钩”就业签约

2012年03月26日 11:41来源:沈阳日报打印字号:T|T

  3月23日,记者从辽宁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了解到,为保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将于2012年3月—6月开展2012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鉴证工作。同时要求各高校要引导和规范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诚信签约,杜绝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杜绝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就业签约挂钩, 杜绝劝导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 杜绝将顶岗实习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需详细填写《就业协议书》,特别是联系方式、毕业生签名、单位隶属、单位性质、档案接收单位名称、档案转寄详细地址等信息项,毕业生签名一栏不得代签。(记者 王若若)

中国广播网教育频道责编:小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