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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现重大校园安全事故 校长不得参评先进个人

2012年04月16日 09:48来源:生活日报打印字号:T|T

  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山东省教师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已于近日启动。根据评选规则,参加山东省教师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的中小学校长,必须在校长岗位上连续工作3年以上,而且近3年内所在学校无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 

  今年,山东省计划评选先进单位100个,先进个人100名,按1:1.2的比例分配推荐名额。省教育厅要求,申报单位或个人近三年无违规办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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