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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概况

中广教育 2009年11月23日 14:07

核心提示:2004年全区高中比上年减少2所,初中比上年增加35所。高中在校生比上年增加13.9%,初中在校生比上年增加2.2%。初中学龄儿童入学率86.32%,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98.79%。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2004年4月26日,自治区政府召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应加强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烈士陵园等的建设和管理,并创造条件对全社会开放。对学生集体参观、个人参观实行免票。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未成年人专门活动场所和图书馆、文化馆(站)、体育场(馆)、科技馆、影剧院等的建设和管理,并把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对网吧的整治和管理,打击非法经营网吧等违法行为。

  [“两基”攻坚规划工作会议]2004年4月2日,自治区召开了“两基”攻坚规划工作会议。截至2003年底,全区仍有25个县没有实现“两基”,涉及521万人口。这些县大部分地处贫困地区、山区、牧区,地方财政自给率低,教育基础比较薄弱,完成“两基”攻坚任务十分艰巨。

  为实现“两基”目标,中央支持自治区6.8亿元,主要用于新建、改扩建一批以农村初中为主的寄宿制学校,保证“两基”攻坚中扩大义务教育规模的需要。

  [教育基建投入]2004年教育基建投入3 415万元。其中自治区预算内安排3 040万元,教育厅直属项目1306万元,高校危房改造项目贴息资金1314万元,中小学项目420万元。2004年中央补助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专项资金125万元,中央补助喀什师范学院专项建设资金250万元,地方高中专项400万元,地方师范教育专项300万元,地方特殊困难专项160万元。自治区计委下达自筹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三批,总建筑面积277212平方米,总投资43051万元,其中下达2004年投资计划16532万元。

  [电化教育]2004年,新疆自治区实施了“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工作项目”。工程投资5367.9万元,其中中央补助3578.6万元,自治区配套1789.3万元。建成教学光盘播放点2785个,计算机教室306间。83个县(市)的中小学生可通过教学光盘播放点、卫星教学收视点、计算机教室这三种模式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完成了“教育部和李嘉诚基金会西部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扶贫示范工程”一、二期项目县级再培训工作,有16个县、市的“一线骨干教师”和项目学校校长1 432人参加了培训。加强基地教育资源库建设。完成了民族小学、 幼儿各种教材的翻译、制作。

  落实中——加合作项目(CIDA)。3月,选派3名专业技术人员赴加拿大参加“以学生为中心教学”的培训。配合完成了CIDA项目县级中学(鄯善县、阿勒泰市)教师“以学生为中心教学”教法和远程教育资源应用的五期培训,培训教师800人。完成了CIDA项目“以学生为中心教学”多媒体12个模块的制作,为新疆教师应用远程教育资源提供了素材。

  [教育交流与合作]  2004年全区公派出国留学152人,分赴德国、新西兰、澳大利亚、日本、法国、英国学习深造。为吸引留学人员来疆工作。聘请留美学者高炜博士等来疆任教。全区教育系统新聘请外籍教师149人,接收短期外国文教专家来访67人,聘请港澳台地区专家1人。接收留学生495人。

  2004年,全区审定了新疆大学与吉尔吉斯大学、伊犁师范学院与哈萨克斯坦国际语言大学、新疆医科大学与美国哈佛大学国际医学中心等9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外方投资总额达3000万元。与日方合作开展“日元贷款人才培养项目”,总投资5339.5万美元,用于新建普通高校教学楼。同时接受了香港溢达杨元龙教育基金、澳门特区政府捐款。

  [干部培训与教师队伍建设]  开展了对中小学书记校长、教育局局长的集中培训,培训近3000人。选派了31名优秀中小学校长在乌鲁木齐挂职培训、66名高校系处级干部赴内地高校挂职培训。制定下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个五年管理周期(2004-2008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启动了中小学教师赴内地高等院校培训项目。

  制定了《少数民族中小学“双语”教师培训实施方案》。10月,首批少数民族“双语”教师945人前往12所培训院校进行为期一年的“双语”培训。

  完成了义务教育工程师资培训和基础教育新课程教师培训。落实了内地50所高校疆支教工作。选拔教师分赴北京大学、北京语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高校进行专业培训。

基础教育

  [综述]  2004年全区高中比上年减少2所,初中比上年增加35所。高中在校生比上年增加13.9%,初中在校生比上年增加2.2%。初中学龄儿童入学率86.32%,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98.79%。普通中学校舍建筑面积983.6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7%。小学校舍建筑面积833.9万平方米,比上年减少0.7%。特殊教育在校生数比上年增加36.8%,专任教师比上年增加8.4%。幼儿园比上年增加68所。

  2004年,自治区财政拨付国家义务教育助学金3000万元,用于对已实行“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免收学杂费”的56个县以外的其他各县中小学贫困学生的教科书、各县(市)农村寄宿制学校贫困学生生活费和特教学生的生活费补助。

  确定石河子市第一中学、第二中学为自治区示范高中。

  [中小学校点布局规划]  2004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自治区中小学校点布局规划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全区中小学教学网点的服务半径为3~5公里,山区和牧区由各地自行确定。布局调整后,平原地区的初中每校一般应达到12个班、班额50人,校均规模在600人以上;山区、牧区初中一般应达到9个班、班额50人,校均360-450人。平原、山区和牧区的小学校均班数要求与初级中学相同,平均班额可低于初级中学每班5-10人。

  [“两基”攻坚]  2004年,自治区认真贯彻落实西部地区“两基”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了“两基”攻坚领导小组,召开了自治区“两基”攻坚规划工作会议,制订了《2004-2007年自治区“两基”攻坚计划》、《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规划》,并分别与教育部和攻坚地(县)签订了“两基”攻坚责任书,还出台了建设资金、工程质量、项目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以及对“工程”实行优惠政策的配套文件,规范了“两基”攻坚的实施工作。下发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实施意见》,教育督导工作得以加强。青河县、裕民县、且末县按攻坚《规划》实现了“两基”。组织开展了对和田市“两基”工作的复查,并在“两基”攻坚的重点、难点地区、县(市)举办了6期“两基”验收办法的维、汉语培训班。继续做好扫盲巩固提高工作,批转下发了自治区13个部门《关于扫盲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对新生文盲和脱盲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全力巩固扫盲工作成果。

  [开办区内初中班]  自治区党委决定从2004年起,在乌鲁木齐、克拉玛依、石河子、奎屯、昌吉、库尔勒、哈密、阿克苏8个经济和教育条件较好的城市开办新疆区内初中班,对口招收农牧区乡(镇)、村小学或贫困、边境县城市小学的应届毕业生,学制3年。招生采取办班城市对口相应地、州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师的办法。采取全日制、寄宿制教学,使用汉语言授课。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综述]  2004年,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比上年减少1所,在校学生数比上年增加1.5%,专任教师数比上年增加11%。初级职业中学比上年减少3所,在校生数比上年增加45%,专任教师比上年增加34.4%。成人高等学校比上年减少1所,在校生数比上年减少3.6%,专任教师比上年增加2.3%,校舍建筑面积114.2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3.9%。成人中学比上年增加14所,在校生数比上年减少26.2%。成人技术培训学校比上年增加65所,在校生数比上年增加23.2%,专任教师比上年减少36.3%。成人初等学校比上年增加11所,在校生数比上年增加118.8%,专任教师比上年减少12.8%。成人高考报名61516人,录取新生44201人。

  [召开自治区职成教工作会议]    2004年度自治区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会议于3月18日至20日在乌鲁木齐召开。会议提出,全区将在农村职业学校和普通初级中学举办首批500个“职业教育分流实验班”。从2004年秋季开始,全疆农村中学将有2.5万名初二、高二的学生有针对性地自主选择专业进入实验班,接受为期一年或半年的职业教育和农村实用技术的培训,确保毕业后“升学有基础,务农有技术”。

  为解决全区职业技术教育发展不平衡的现状,会议提出,2004年实施南北疆职业教育合作工程,并确定了44所学校为首批结对学校。“结对子”的职业学校互派教师,教学实习设备共享。中职学校可与内地东部地区学校合作办学,进行联合招生、分段培养,用3年时间,在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建成25个品牌专业,完成20个中职学校骨干示范性专业(点)的建设工作。

  自治区要求,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每个县要重点办好一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或职业教育中心。

  [农村学生实施“职教分流”]  自治区从2004年起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农村职业学校和普通初级中学举办“职业教育分流实验班”,强化职业技术教育,使回乡初、高中毕业生普遍受到职业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农业技术、进城务工、经营、管理等将纳入教育内容。

  采取初中二年级进入初中三年级时进行“2+1”分流和高中“职业教育分流班”。对“职业教育分流班”实施《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绿色证书》等制度。

  [自学考试]  2004年,全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用汉、维、哈、蒙四种文字进行,有16万多人参加了104个专业的考试,毕业10542人。报考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剑桥少儿英语考试人数继续扩大。

  自治区自考工作试行主考院校多元化制度,与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外国语学院、上海大学、北京交大、中国政法大学等国内知名院校签署了合作开考协议,将新疆开考的部分专业挂靠到对方院校,由他们担任主考学校,负责教学辅导、试卷评阅以及毕业证书的发放,使新疆考生不出新疆就可以获得国内名校验印的自考文凭。

  [社区教育]  2004年3月,自治区召开了首次社区教育实验工作会议,明确了今后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以乌鲁木齐、克拉玛依、石河子、昌吉、哈密、巴音郭楞、阿克苏和伊犁等8个地、州、市为重点,启动了10个区的实验工作。各实验区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投入,落实经费。如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每年拨出40多万元用于社会教育培训。开设了少儿兴趣、技能操作、专业素质培训、残疾人计算机维修技术、家政服务员持证上岗等培训班1500余期,培训12万人次以上。

  [职业院校“直通车”试点]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之间的沟通和衔接,自治区决定在2003年试点的基础上,2004年进一步扩大职业院校“直通车”的试点范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等12所高等职业院校进入“直通车”试点。

  自治区规定,国家级重点和自治区级重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其所学专业与升入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专业相同、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学生可直接报名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这些学生须同时持有“四证”,即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中级等级证书、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以及民族语言类学生的国家汉语水平四级(含四级)以上证书。

高等教育

  [综述]  2004年,自治区认真实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质量建设工程,下发了《自治区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制定《2003~2007年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纲要》和《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管理办法》。召开了第三届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审会。开展了教学督导工作,加强了质量监控。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推动研究生“三助” (助教、助研、助管) 工作。批准2所高职院校试办软件学院,深化高职高专专业教学改革,组建了自治区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印发了《自治区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及《自治区成人高等教育函授工作站评估指标体系》,对全疆近200个函授站的教学工作进行了评估。完成了1581名专科生“直升本”选拔工作。组织高校申报省部共建实验室项目,有3所高校获得财政部年度资助200万元。组织高校申报2004年科研计划项目,受理学校申报项目191项,确定立项的科研项目计146项,教育部批准7个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编制上报了20个高校高专实训基地建设规划,争取到了全国高校数字化图书馆建设项目。

  组织开展了自治区重点学科建设年度检查,完成了2005年新疆本科专业备案、完成了4所独立学院开办专业的审核清理工作和高职高专新专业目录的对照整顿。新疆大学“211工程”一期建设项目通过国家合格验收,已实施二期建设计划。

  2004年,全区研究生培养单位比上年增加2所,在校生增加41%。普通高等学校比上年增加2所,在校生比上年增加10.4%,专任教师增加8.9%。校舍面积598.5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6.9%。全区新增85个高等职业专业。为进一步改善高校办学条件,自治区党委决定,在现有基础上,再增加3亿元用于高等教育发展。

  [学位工作]  新增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培养单位3所。对49个硕士点进行了中期评估。颁发各类学位证书13390本。组织高校开展了MBA专业学位授予资格的申报工作。完成了在职人员以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和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等工作。

  [普通高校招生]  2004年,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政策有如下调整:

  二批次设10个志愿。本科三批次设6个志愿。高职(专科)设一个批次,10个志愿。所有志愿均选报3个专业(院校专业可调剂)。

  为提高高职(专科)学生生源质量、数量及报到率,实行考生一次分别填报本、专科志愿,不再组织考生单独填报专科志愿。

  凡参加汉语言统考并报汉语言招生计划或民考汉招生计划院校及专业的维吾尔、哈萨克、蒙古等11个民族的考生(简称“民考汉”),在录取时分别按不同情况予以照顾。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数为50868人,比上年增加18.1%。其中自治区属院校招生数为42 764人,比上年增加17.2%。

  [资助高校贫困生]  自治区财政安排特困生助学金2500万元,资助贫困生25000人。自1988年自治区财政拨专款设立高校助学金专项,至今共拨经费1.6亿元。1995年起自治区财政每年还拨款1500万元设立高校特困生补助专项资金,解决高校特困学生的伙食费补助。10年来共拨经费1.5亿元,每年可资助特困学生2.5万人。此外,自治区高校每年从学费收入中拿出资金1500余万元,通过设立奖学金项目资助贫困学生,每年资助人数4万余人次;每年拿出专项资金1000余万元,设立勤工助学岗位资助贫困学生;每年拿出特别困难补助资金150余万元解决特别困难学生过冬衣服等特殊困难。各高校享受助学贷款学生人数为3287人,贷款金额为1876万元,财政已贴息40万元。中央财政还设立了高校“国家奖学金”,每年拨付213万元,每年有480名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中央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600万元,用于解决在内地高校学习的贫困生生活费补助问题。在中央财政和自治区的支持下,每年用于资助区内和区外高校贫困生的经费达6000余万元。

  [高校对口帮扶农村发展经济]  2004年,自治区政府要求各高校要面向农村,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每所本科院校至少应建立2-3个定点联系县,高职高专学校至少建立1-2个定点联系县。各学校要根据自己的专业特点,面向农村开展对口帮扶。各高校要积极参与组建科研生产联合体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积极开发和推广农牧业实用技术和科研成果,支持乡镇企业的技术改造和产品更新换代;要在教育、医疗、卫生及其他社会事业发展方面实施技术和人才支援。各高校还要积极帮助农村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培养教师。

  [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   2004年10月11日,自治区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就业工作的意见》,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意见》规定,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可享受一年内免缴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事业收费、两年内减半征收营业税和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设立的中小企业担保基金要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兴办企业申请小额贷款提供担保。有条件的地方可单独设立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列入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范围的担保机构,应优先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小额贷款担保,为毕业生提供创业培训与项目开发、小额创业贷款、税费减免、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

  [新疆自治区与教育部共建新疆大学]  2004年3月1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在新疆驻京办事处签署了共建新疆大学协议。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司马义?铁力瓦尔地与周济部长在协议书上签了字。按照协议,教育部将指导和帮助新疆大学制定战略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规划,加强对新疆大学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指导,在相互的人才培养基地、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位点等有关布点和建设中把新疆大学纳入整体规划统筹考虑,吸收新疆大学参加教育部召开的直属高校的重要会议,推动新疆大学与教育部直属高校的相互学习和信息交流。自治区将在政策、经费以及人才培养、学位点建设、自治区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拓展办学空间、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方面加大对新疆大学的支持力度。

撰稿  王建德
审稿  宋振亚

来源:  责编:马凤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