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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专项检查

中广教育 2009年06月24日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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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6月23日消息 自2007年秋季学期开始,国家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实施以国家助学金政策为主的资助政策。截至目前,新疆已经顺利完成了三个学期的国家助学金专项资金的拨付工作,累计下拨资金近3亿元,惠及15个地州、99个县(市、区)、200余所中职学校的30余万人次的中职学生。

  为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有效管理,确保国家资助政策得到有效落实。自治区教育厅于2009年2月23日—4月19日,历时2个月,先后对巴州、阿克苏、喀什、和田、石河子、克拉玛依、塔城、阿勒泰、伊犁等9个地区(市)的100余所及自治区本级40余所中等职业学校进行了专项调研和检查。

  通过检查了解,各地、各中等职业学校对学生资助工作高度重视,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要求,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实行校长负责制,并制定了符合本校实际的助学金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从制度上确保了国家助学金的发放、使用、管理等工作规范进行。但也存在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尽管各地、各中职学校按照文件要求成立了资助中心,但均是挂靠在某个部门,机构未落实,人员无编制,工作人员多属兼职,工作往往处于被动应付状态;二是学校上报结余资金数目与实际结余不相符。通过检查发现,个别中职学校上报的结余资金与实际结余金额有很大出入,有瞒报结余资金的嫌疑;三是部分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对学生资助信息的上报工作不够重视,导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统计数据与实际拨付数据不相符,从而出现资金结余或资金缺口;四是个别地区中职学校在助学金发放的过程中没有严格履行学生本人签字手续,普遍存在代签和漏签现象;五是部分学校对助学金专项资金没有做到单独核算,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账目记录不清晰。六是部分地区配套资金不到位,致使受助学生不能足额享受国家助学金。此外,大部分地区基本没有足额落实事业收入的5%用于学生资助工作。

  检查组每到一地,都认真听取了地区和学校国家助学金落实情况汇报,对各中职学校在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进行了详细记录,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解答,并通过现场反馈的形式及时向各地和各中职学校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意见。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及时将各地、各中职学校存在的问题以文件形式反馈给各地教育局,要求各教育局根据整改意见督促所属各中等职业学校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通过检查,进一步明确了国家资助政策相关要求,规范了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的发放、管理流程和操作过程中应该注意的细节问题,为促进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来源:中广教育  责编:高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