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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浙江省教育工作总结

中广教育 2010年06月03日 16:59

2006年,浙江省教育系统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的目标,扎实工作,奋发进取,各项教育事业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广泛开展理论武装工作,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认真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十一届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全面确立以和谐理念引领教育发展、以教育发展促和谐社会建设的指导思想。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举办了《江泽民文选》学习培训班,不断提高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召开高校党委书记座谈会,就加强和推进和谐校园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协助省政府制定《浙江省教育强省建设与“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了教育强省建设的总体规划和目标,确定了“十一五”期间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领域和任务重点是:基础教育抓均衡,高等教育抓质量,职业教育抓结合,终身教育抓体系,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抓重点,教育信息化抓普及。

  认真贯彻十四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召开浙江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高校党建工作,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出台《完善普通高校二级学院(系)管理体制 ,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意见(试行)》,就高校领导管理体制、二级学院工作运行机制、基层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等作出了新的规定。

  认真执行《干部任用条例》,高度重视高校党委换届工作,不断完善高校党代会制度。新建立了3个高校的党委,对25所高校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共调整校级领导干部53人。深入贯彻实施《浙江省高等院校行政领导班子任期制暂行办法》,22所高校实行了行政领导班子任期制。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和考核,完成42所高校的73名党政“一把手”和10个直属单位的14名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的民主评议。加强干部培养和培训,选送高校和机关干部参加省级以上的各级各类培训班70余人次,共培训280余人次。首次选派13名高校后备干部赴美国培训,从高校选派5名中层干部到地方挂职锻炼。组建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协助省委做好考试院党政“一把手”配备工作,配齐20名处级干部。

  高校党建工作不断深化。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的教育培养,加大在大学生和中青年教师中的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学生党员比例稳步上升。浙江省32所本专科院校学生党员达7.1万人,占学生总数的16.1%;其中研究生党员比例51.4%,本科生党员比例15.8%,专科生党员比例8.5%。创新组织活动载体,建立了近200个校、院两级“党员之家”,其中34个被评为浙江省高校示范性“党员之家”。

  二、教育改革继续深化,素质教育稳步推进

  积极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总结义务教育课程改革进展情况,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工作。启动实施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制定了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工作方案。成立了18个学科专家指导委员会,确定了30所样本学校,开展了“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科教学指导”等10个课题研究,进一步加强对新课程改革的指导和研究。制定《浙江省高中学分认定办法》、《关于坚持并完善普通高中会考制度的意见》和《关于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推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实行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考试评价制度和招生制度改革。已建28个学生素质教育实践基地,接待学生100余万人次;2500多个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场所,接纳学生劳动近400万人次。启动建设浙江省基础教育教学资源库,编制免费下载的新课程多媒体素材资源8000余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8号、16号文件。接受中央督查组的工作督查,受到了督查组的充分肯定。以纪念长征胜利70周年为契机,深化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推动浙江省中小学生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制定了《关于建立中小学生违法犯罪预警机制的指导意见》,加强对“问题学生”的帮助教育。开展毒品预防教育,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全面推广德育导师制,培训1000余名德育导师。首次在省特级教师评选中设立德育学科并评定5名特级教师。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总结推广了一批工作典型。制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高质量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方案。成立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建设标准》,重点建设20个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单位,80%以上高校建立心理健康指导委员会,每个班设立了心理委员。建立300余人的高校网上评论员队伍,开展“绿色校园网络”创建活动,强化网上监管和网下舆情的收集、预警、干预机制。建立大学辅导员准入制,配备3000余名专职辅导员。推行大学生导师制,要求按1:15-20的师生比例配备本科大学生导师。首次评选表彰68名高校 “育人奖”和101名省级优秀辅导员。

  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扎实推进。制定全省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和学生军训工作“十一五”发展规划。积极扩大体育、艺术“2+1”项目试点,新增了14个省级课外文体活动工程试点区。认真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浙江省2887所大中小学校开展了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广泛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组织浙歌交响乐团等演出团体深入中小学校园演出103场,观众10万余人次。组织了全国学生定向锦标赛、杭州世界休闲博览会“西湖国际定向节”、浙江省大学生运动会、中学生运动会和浙江省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等大型活动。在十三届省运会上,我大学生代表团获金牌第一、总分第三的好成绩。学生军训工作进一步规范,浙江省高校和95%的高级中学开展了军训,参训学生达65万余人。

  加强了对素质教育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建立了重点高中年审制度,开展了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的专项督查。贯彻《义务教育法》,加强对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检查力度。素质教育舆论宣传成果显著,《教育信息报》等一报五刊办刊水平不断提高,教育门户网站建设不断规范。浙江教育报刊社荣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浙江教育网被评为“省文明办网示范单位”。《中国教育报》浙江记者站全年共发稿206篇,总字数达19.4万多;已见报156篇,发稿量居全国第四位。

  三、“四项工程”进展顺利,农村教育发展水平有了提高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秋季开始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513万名学生全部免交学杂费,当年为全省中小学生家庭减负5.5亿元,其中省级财政承担2.3亿元,对欠发达地区及海岛地区实行全额转移支付。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进展顺利,累计完成投资16.5亿元,其中省级财政累计安排资金4.9亿元。“食宿改造工程”预计累计竣工项目1000个,开工项目800个,竣工面积107万平方米;“爱心营养餐工程”实施学校达5713所,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0万人,占学生总数的5.8%;“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工程”覆盖人数49万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9.5%;“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有14万名农村中小学教师进行了集中培训,其中7.8万人已通过考试结业。继续实施“义务教育万校标准化建设工程”,32%的中小学通过标准化学校认定,有815所农村学校建设成为省示范性学校。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为2345所学校配置53.87万片教学光盘,为25个欠发达地县(市、区)配备418套多媒体设备和配套的教育教学资源,为农村特困家庭学生赠送学习用录音机3.97万台。义务教育巩固率超过98%,其中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96.6%,三残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98.6%。

  基本普及15年教育成果进一步巩固。全面实施《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确定了52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加快扩张良好高中教育资源,全省有一级重点高中118所,二级重点高中76所,三级重点高中90所。支持和规范民工子女学校的建设和管理,全省有独立设置的民工子女学校267所,其中政府公办的77所。继续办好温州、丽水四年制“畲族高中班”,落实有关民族教育政策。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比例达到94.02%,幼儿入园率为87%,15年基础教育普及率达到95.1%。省委省政府授予桐庐等16个县(市、区)为浙江省教育强县的称号,全省教育强县达到69个,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76.7%。

  中小学教育装备和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改善。中小学生机比达10:1。制作发行投影片5.6万余套,录音带26.6万盒,CAI光盘29.6万余张。3000多所学校建立了校园网,基本实现了中小学“校校通”。全省各级教育装备经费投入达10亿元,省级教育装备专项经费投入705万元,其中300万元为21个欠发达县建设54个计算机教室、53个多媒体教室。建设15个高中新课程示范性实验室。

  四、高等教育规模继续扩大,学科建设成果明显

  基本完成高教园区的建设任务。全年完成投资24.7亿元,竣工校舍面积83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246.4亿元,竣工校舍面积952.5万平方米。安排43.2亿元补助省属高校新校区建设,努力解决高校债务问题。积极推进高校建设,3所高校接受教育部升格更名考察评估,增设高职院校2所,新批筹建高职院校3所,全省普通高校达到77所(含筹建8所),其中本科27所,高职(高专)50所,2所高职院校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省地方属高校普通本专科招生21.7万人,比上年增长14.8%,在普通高考报名人数净增5万人的情况下,普通高考录取率达到71%。全省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达72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36%。

  高校专业结构不断完善。全年审定并公布了普通本科院校992个本科专业、独立学院504个本科专业和1455个高职高专专业,增设本科、高职高专专业238个,其中面向我省特色产业在国内率先开设了鞋类设计与工艺等20个专业。

  重点学科建设成效明显。制定《浙江省省属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建设及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对“重中之重学科”建设的检查、督促力度。初步建成了“重中之重学科”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各学科的同步跟踪和即时监控。20个“重中之重学科”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1人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资助,2人获海外及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资助,2个教育部工程中心立项建设,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2个教育部创新团队正在公示。

  高校教学管理得到强化。配合教育部对浙江工商大学、中国计量学院、浙江财经学院、嘉兴学院四所本科院校开展教学工作评估,组织开展对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等15所学校进行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对70个新专业办学条件和38门省级高校精品课程、48项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行检查。对8所筹建的高职院校和2个挂靠招生教学点的教学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60所本专科学校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检。3个实验中心被教育部列入第二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8门课程被确定为国家级精品课程。

  研究生培养能力继续提高。学位点建设取得较大突破,浙江理工大学、温州医学院被增列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浙江海洋学院被增列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使我省具有博士授予权的单位上升至7家,具有硕士授予权的单位上升为20家。新增博士一级学科11个,新增博士二级学科 15个,新增硕士一级学科49个;新增硕士学位二级学科267个。全年地方属普通高校招收研究生5226人,比上年增长42.44%,在学研究生11294人。研究生学位论文整体质量稳步提升,在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评选中,我省有6篇论文获奖,占总数的6.06%,全国排名第4位。

  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我省高校获国家级科技奖励7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6项,获教育部中国高校科学技术奖12项,获教育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16项;高校获国家自然基金面上项目立项数创历史新高,浙江大学面上项目批准数和批准经费数在全国名列第一;据不完全统计,省属高校共有146项各类基金项目获批准,比2005年增长了51.3%。高校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9项。

  引进国外、省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取得新的进展。同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分别与嘉兴市、金华市合作筹建独立学院。10余所院校与国外相应层次的学校达成合作办学意向,52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通过教育部复核。全省留学生规模达到3500人,生源国达到60多个;各类出国留学人员5000多人,其中国家公派、单位公派出国的教师500名。调整海外华侨学生收费制度,执行与国内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已在海外建设3所孔子学院。

  五、启动实施六项行动计划,职业教育发展加速

  顺利召开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省政府决定两年内全省投入10.2亿元,其中省财政投入4.2亿元,实施“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全面提高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制定“浙江省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实施办法”,明确了实施步骤及工作要求。继续实行中职招生周报制,普职招生保持了1:1的比例。加强重点职业学校建设,全省有一级重点职业高中109所,二级重点职业高中38所,三级重点职业高中28所。

  推进中职学校示范专业、实训基地建设,评定26个省级示范专业、31个省级实训基地、5个省级综合性公共实训基地。校企合作不断深入,确定了19家大中型企业为省级职业教育校外实习示范基地,与行业协会共同组建了4个省职业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评选并表彰了20个优秀校外实习基地和10个校企合作职工教育培训基地。组织开展了全省职业院校师生数控技能大赛,选拔3名中职学生参加了第二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取得2个项目第一名、一个项目第五名的优异成绩。举办全省职业教育成果展,组织摄制《职教风云》电视专题片。

  职业培训与成人教育为新农村服务能力不断提高。评估确认第十批26所省级示范性乡镇成人文化学校,使示范性乡镇成人文化学校达到181所。组织参加“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开展农业专业技能培训49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57万人、务工农村岗位技能培训43万人,225所职业学校和557所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被指定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基地。组织开展6月以上的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6.1万人,表彰奖励了20个优秀培训基地。推进社区教育实验工作,新增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4个。继续面向211个欠发达乡镇定向招收101名优秀青年到浙江林学院农林专业深造。继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全省电大安排16个教学点,累计招收2476名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农村青年接受高等教育。充分挖掘自学考试功能,59.4万人参加自学考试,1.9万人通过自考获得本专科文凭;4所高校实现与自学考试学分互认,25所高校、37个专业开展全日制专科与自考本科的沟通衔接。

  六、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继续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坚决清退长期代课教师,进一步规范学校临时用工行为。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向农村、欠发达地区倾斜,向一线教师倾斜,并严格将支教经历作为年轻教师职务评审的必备条件。拟定《浙江省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暂行办法》,继续从50个教育强县选派100名骨干教师到27个欠发达和海岛县支教一年,选派8名教师赴西藏那曲高级中学支教一年。深入开展向孟二冬同志学习活动,积极宣传全国优秀教师祝香云的先进事迹,对全省30多万名中小学教师进行以“爱与责任”为主题的暑期师德培训。评选表彰第十七届“绿叶奖”117名,第十九届“春蚕奖”298名,首次评选表彰民办教育“红烛奖”79名。

  中小学教师培训培养力度不断加大。积极开展“百人千场”专家名师送教下乡活动,省组织170位名教师赴欠发达地区送教299场次,培训农村教师13550余人次。举办第九届“百课万人”创新教学观摩活动,编辑出版《浙江省“百课万人”课例选》。组织面向欠发达地区的教学观摩研讨活动12次,为1万余名中小学教师开展新教材课前培训,对全省11000名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校长和骨干教师进行了高中新课程培训。选拔300名中小学高级访问学者,组织5000名教师参加英特尔未来教育培训项目。首次在浙江师范大学开展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试点工作,选拔46名应届本科毕业生就读农村师资教育硕士。认真实施中职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计划,对500位中职教师进行了高技能培训;对127位省示范专业和省级以上实训基地的负责人进行专业管理能力培训。圆满完成第九批特级教师评选,共评出210名省特级教师,其中25个欠发达县和2个海岛县共有在职特级教师34名,占总数的16.2%。

  普通高校教师队伍也不断发展壮大。目前有专任教师4.2万余人,其中高级职务教师占了37.8%,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比例达48%。进一步完善高校四层次、多模式的师资队伍建设培养方案,加强高校高层次人才的遴选和培养。新增省特聘教授10名,使我省特聘教授总数达到30名;13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使我省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达到61名;省属高校入选省“151”人才工程一、二层次共105名。全省高校聘请外教1300人次左右,有15人获得了省政府“西湖友谊奖”。首次对留学回国人员进行了表彰,对10名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每人奖励人民币1万元。

  妥善解决高校教师住房问题。已建设教师专用房104.7万平方米,共计5732套。到2006年,已解决4500余位教师的住房问题,其中2100余户教师已拿到新居钥匙。

  七、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全面建设平安校园

  制订并实施《浙江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加大新《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制的宣传力度。开展第二批依法治校示范校评比活动。完善教育申诉制度,落实《信访条例》规定,切实维护学校、学生和教师的合法权益。贯彻新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学生管理制度建设。建立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学生申诉案件11起,其中撤销学校处分决定2起,通过调解学生撤诉3起。集中就学历文凭、招生广告、合作办学等开展检查,依法规范各类办学行为。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动《浙江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出台,积极推广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完成对绍兴、舟山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评选表彰96所省首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对2万余名公务员进行普通话测试。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对各地实施教育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检查和指导。

  广泛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召开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与各地签订学校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重点加强中小学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集中排查2686辆专用接送车,查处接送车违章违法行为2000余起。大力加强学校卫生安全教育,初步形成市、县、校三级学校卫生监测和应急处置网络。对全省200余名学校卫生工作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完善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系统,提高学生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制订浙江省“和谐校园”评估标准,13所中小学校获得和谐校园称号。进一步健全高等学校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修订完善高校各类应急预案。在五个高教园区建立健全“校园110”报警求助系统,深入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妥善处置浙江科技学院求是应用技术学院等群体性突发事件。全省高校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政治性事件,大学生非正常死亡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高校“法轮功”人员基本转化。平安校园扎实推进,90%的高校、52%的中小学校获得了    “平安校园”称号。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以就业为导向的高等教育发展政策,建立毕业生就业实习制度,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和创新能力。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招聘月活动,全省高校举办各类招聘会3000余场次。组织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325名大学生赴祖国西部和我省欠发达地区工作。全省高校毕业生总数达到17.3万人,其中就业16万人,就业率为92.66%;11余万毕业生在非公有企业就业,1.6万余名毕业生通过自由职业等灵活方式实现就业。

  九、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行风作风进一步好转

  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把反腐倡廉工作与教育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受到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建立教育系统部门集中采购制度,重点加强教材采购、大宗物资采购、基建工程招投标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以及财务管理的监管。切实抓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查处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单位(部门)38个,涉及人员61名,金额达377万余元,都作退款或上缴处理;涉及商业贿赂6起案件、20名涉案人员,其中5人被判刑,刑拘、逮捕各1人,2人受到党纪处分,4人被通报批评,7人被立案查处。

  加强了教育财务审计工作。制订并下发了《浙江省高等学校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办法》,全年共完成199个基建项目的审计工作,审计资金11.5亿元,净核减15099万元,核减率13.1%。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全省共派出检查组556个,检查大中小学校5459所(次),查处乱收费案件39件,处理违规收费910.5万元,37位责任人受到党政纪处分或通报批评。制定《浙江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实施办法》及考核体系,开展教育收费示范县创建活动。规范学校改制行为,着重治理“校中校”行为。

  进一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完成公务员登记工作。制定《省委教育工委会议议事规则》、《厅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处室负责人例会制度》、《政务督查制度》等制度,完善以制度管人、管物、管事的机制。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立项实施34个重点调研课题,结集出版优秀调研报告集《迈向教育强省》。认真落实老干部的各项政治和生活待遇,做好老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优化档案服务,共整理文书档案3741件,并实现了档案目录计算机管理及检索。

  深化政务公开。全面实现电子政务,提高了公共服务电子化水平。实施“阳光高考”工程,严格执行“六公开”、“六不准”制度。建立高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新闻审核制,完善网上录取工作机制。全面公开招生录取信息,全面实现网上免费即时查询高考成绩及录取信息。以“三防一治”为重点,狠抓考风考纪建设。

  全力做好教育援助和捐赠工作。针对苍南等地遭受的台风灾害,积极为台风受灾地区募集3500万元用于学校重建,确保中小学如期开学。虽然第一轮对口支援工程已经结束,但34个教育强县仍然热情支援25个欠发达地区800余万元的项目。接受台湾台塑集团和邵逸夫基金捐赠款1100万元。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全年共办理省、部领导批示件200余件,均作了办理和答复。承办省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31件,其中主办件75件,按时办结率和代表委员满意率均达100%。受理网上咨询6329条、厅长信箱1646封、监督投诉1802起;受理并转办“省长信箱”及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咨询”和“监督投诉”来信800多条。收到并处理各类群众来信1952件,接待来访群众77批、234人次。

来源:浙江教育厅  责编:马凤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