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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办9月3日起恢复考生接待日
中广网    2007-09-12 [打印本页] [字号   ] [关闭]
   据悉,北京市自考办考生接待日从9月3日开始办公,9月3日至12月9日每周一至周四接待考生,12月10日至12月21日每周一至周日接待考生(周六、日不休息)。

    据市自考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考生接待日是北京市自考办为自考生办理考籍转入转出、专接本、二学历认定及课程免考等手续而设立的。12月22日至12月31日为毕业审定期,接待日暂停。寒假期间接待日暂停。

    考生接待日办公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办公地点为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一层考生接待大厅。考生接待日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化,请考生留意相关通知。 

   
    
来源:教育部考试中心    责编:乔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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