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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毅衡
从某种意义上说,现代西方对传播中国文化作出最大贡献的人,恐怕要算荷兰人高罗佩(RobertHansvanGulik,1910——1982年)。他的英文《狄公案》系列小说(JudgeDeeMysteries)影响远超过任何中国研究著作。非学术圈子里的西方人,他们了解的中国,往往来自《狄公案》。而且此套小说在西方雅俗共赏,影响不限于只读通俗小说的俗众:伯克莱加州大学法学院长贝林教授研究中国法制史,就是从狄公小说入手的。
高罗佩父亲是荷属东印度的军医。高罗佩1910年出生于荷兰,但是五岁起就到雅加达上小学,小时候,家中花瓶上的中文字使他对中文产生兴趣。读高中时,就开始学习梵文,十六岁他在鹿特丹唐人街找到了一个学农业的中国留学生教他中文,后在莱顿与乌特雷支大学攻读中文、日文、藏文、梵文,连后来学的,“通”十五种语言。上大学前,他已经参加编辑印第安“黑足族”(Blackfoot)文字词典,学士论文是《如何改良荷属东印度有关华侨的法律》,这个问题至今未能解决,可见才20岁的高罗佩眼光之远,也看出他对中国人的同情由来已久;他的硕士论文是米芾《砚石》英译,25岁以中日印藏诸民族的“拜马教”考证,获得博士学位。高罗佩之博学多才,弱冠就初露端倪,兴趣太广泛这“毛病”也早就显明。
1935年高罗佩毕业后,入荷兰外交界供职,主要任职于远东各国。他自己说他是一身三任:外交官是他的职业,工作却只有暂时意义;汉学是他的终身事业,学术有永久价值;写小说是他的业余爱好,是消遣。我个人觉得高罗佩的外交官生涯并无特色,在东南亚不断调任,他自己深以为苦。唯一觉得日子过得有意思,是1943——1945为荷兰流亡政府任住重庆使馆一秘时,当时重庆中外文化人云集,他如鱼得水。此后他两度使日,正合他收集中国文物的目的,也是高兴日子。高罗佩虽然1967年57岁英年早逝,但是一生事业著作极丰,兴趣爱好更是三头六臂:他是名士派头艺术家、收藏家,代中国人发展国粹的公案小说家,业余胜过专业的重要汉学家。
先说高罗佩的艺术爱好:他琴棋书画无不擅长。二十岁开始练书法,终生不辍,他的“高体”字独有一格,风姿高迈,中日专家均能识别;他曾从叶诗梦学古琴,并在重庆与于右任、冯玉祥等组织“天风琴社”,有英文专著《琴道》;追踪中国古琴流传日本的历史,他发现了将曹洞宗带到日本的禅宗大师东皋心越的大量资料,1944年在重庆出版《东皋禅师集刊》,为近世佛学史补缺之著;曾学围棋,未知最终达到的段位;曾学中国画,译陆时化《书画说钤》;曾考证中国文献中的猿(gibbon),并亲自养猿观察,作《长臂猿考》;能写中国旧体诗词,曾与郭沫若徐悲鸿等唱和,齐白石、沈尹默等人的画,常有他的上款;曾学治印,历年所刻印章集成手卷印谱,齐白石题名;一如中国名士,雅号、笔名奇多,换一个就刻章;中国文物书籍收藏颇丰,并且大有收藏心得,1958年出版五百多页的巨著《书画鉴赏汇编》教洋人如何辨别真赝中国文物,并且一自己所刻印章作例,说明什么是假货,很有自知之明。还有值得一提的是曾经君子求淑女:抗战时期在重庆任荷使馆一秘时,与时任使馆秘书的水世芳女士恋爱,水为张之洞外孙女,名门之后,齐鲁大学毕业。在重庆举行一西一中两次婚礼,贺客盈门,多为中西文士,他和学路相近的李约瑟多年友情,就是从重庆婚礼席上开始的。
高罗佩在重庆时,读到一本清初公案小说《武则天四大奇案》,他惊奇地发现中国读者耽读西方三流侦探小说的三流翻译,却没有看到自己的历史上有出色得多的侦探小说。他把《四大奇案》翻译成英文后,就袭用其主人公狄仁杰,用英文写了本《铜钟案》,原拟用英文作为稿本,再写成中文和日文出版。但其时1949年,中国出版界顾不上狄仁杰,日本出版商认为此书把几个和尚写成坏人,有侮辱日本佛教界之险,危及战后敏感的社会关系。因此此书最后只能以英文出版。但出版后大获成功,一发不可收,高罗佩只能再写四本,《迷宫案》、《黄金案》、《铁钉案》等,合成一组,此为初期《狄公案》。高罗佩本准备就此歇笔,此后也好几次宣布封笔,但是广大读书界欢迎,出版社不断施压(这是高罗佩一生唯一赚钱的一套书,其余均是赔本),只能再接再厉,共写了十三本狄公小说,包括一本短篇集,每年一本,欲罢不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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