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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处2008年工作计划
2008年,我校科技工作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基础研究为基础,应用研究为重点,自然科学研究与社会科学研究并重,科研工作与学科建设相结合”的方针。加强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和政策支撑的力度。力争使学校科技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学校科技工作和谐发展。具体工作计划是:
一、加大纵向科研立项工作的力度,争取国家级科研项目再上新台阶
1.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全力以赴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争取学校自科基金、社科基金申报分别达到40项。力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获准立项2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获准立项3项。
2、在继续做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的基础上,努力拓宽立项渠道,加强省科技厅项目、国家民委、教育部等省部级项目的申报工作,确保纵向立项科研经费同比增长20%。
3.以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为基础,进一步整合我校的科研力量,树立“品牌意识”和“精品意识”,加强学科交叉,优势互补、精诚合作,培养和建成一批结构较稳定,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一定影响的科研团队。根据学校自科基金与社科基金的立项情况,做好第二批创新团队的建设及项目评审工作,并做好07年学校第一批科研创新团队和团队项目的年度检查工作。
4.对院内青年项目的申报工作继续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立项工作的合理性、科学性。
二、结合地方经济建设的需要,加强科技开发工作
5、积极鼓励根据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立足本地资源申报项目。继续做好校地、校企科技合作有关事项,完成巴东、恩施、利川、咸丰四县市的科技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深入县市、企业,积极寻找横向科研合作课题,实现对口支持,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争取横向课题有较大突破。同时加强专利的申报工作,力争申报国家专利数达到5项,并获得国家专利授权。
6、加强为地方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适时召开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工作大会,积极推荐成熟的科研成果,服务地方经济建设。
7、严格执行学校对外科技合同的管理规定,把好与外界签订科技合同关。配合学校有关部门查处私自以学校名义与外界签订科技合同的行为,督促科技人员积极履行合同义务,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
8、积极组织科普宣传活动周鹤科技、卫生、文化三下乡工作,积极推动我校科协工作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积极组织金桥工程的申报工作。加强对挂靠学会的管理工作。
三、加强科研基地建设,改善科研条件。
9、继续加强对“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湖北省高校人文学科重点研究基地湖北民族学院南方少数民族研究中心的建设和管理,确保08年验收合格。
10、启动校级重点实验室,校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申报与建设工作,为申报新的省级科研平台创造条件。
四、加强制度建设,活跃学术氛围,实行规范管理。 11、进一步完善科研管理制度基础上,修订完善《湖北民族学院科研文件汇编》,建立良好的业绩激励机制,并适时召开学校科技工作大会,向广大教师进行宣传。
12、强化科研项目的质量意识,修订和完善项目结题与鉴定管理办法。对项目进行一年度检查和管理,并对完成目标任务的项目及时组织结题、鉴定,努力提高结题率与鉴定率。
13、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修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使有限的科研经费发挥更大的效益。
14、重视成果的鉴定、登记及报奖工作。认真组织和推荐学校成果参加鉴定和各级各类报奖,争取省部级一等奖取得突破。
15、完成“湖北民族学院科研管理平台”的建设工作。使学校科技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16、编撰《湖北民族学院2002年-2007年科研成果汇编》,为08年校庆70周年献礼。
17、活跃学校学术创新氛围。鼓励举办、承办、参加全国较高水平学术交流活动。
18、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努力为教学科研服务,认真落实办事承诺制和首问负责制,强化服务意识,强调奉献精神,进一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努力形成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促进科技处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