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普宁市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普宁学校校长在召开家长会时,公开告诫家长“谁敢说学校的坏话,就要群起而攻之”,引发社会热议。9月23日,普宁市教育局通报:“经查,该校校长言辞不当情况属实。我局党组已对其作出停职处理,并要求其向学生家长道歉。”
此前有照片显示,一张PPT页面上写着家长会主题为“家校同心,共建共享——与家长代表谈学校发展、孩子培养”;另一张PPT页面上则要求爱校教育要从家庭做起、从父母做起,“谁敢说学校的坏话,就要群起而攻之,内部问题内部解决,绝不允许别人说三道四”。打着“爱校”之名,禁止家长批评,还号召大家“群起而攻之”,如此言论,让人看不到教育工作者的诚恳与担当。
校长凭什么禁止家长“说学校的坏话”?公民依法享有批评建议权,教育作为一项公共事业,在为公众服务的同时,也应该敞开大门接受公众批评。我国教育法明确指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依法接受监督。不光是校长,任何人都没有权力禁止家长或其他人批评学校。
这名校长之所以郑重其事地提出这一点,可能是以往听到过一些“刺耳”的声音。实际上,没有哪所学校完美到挑不出一丝毛病,家长对学校有意见非常正常,区别在于校方如何对待家长的意见。如果不分青红皂白地把家长的批评看成是“说坏话”,用“一禁了之”的方法来处理,那么,就等于关上了家校沟通的大门。在这样的情况下,学校可能存在的问题得不到纠正,家长的情绪得不到疏导,久而久之,这所学校的问题必然会越积越多,家校矛盾也可能越积越深,这显然是一个恶性循环。
只有开放胸怀接受家长和社会的批评,抱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与社会诚恳沟通,才能不断改进教育工作中的不足,不断增进家校互信,最终形成互勉共进的良性循环。
爱学校并不是盲目地“说好话”,批评学校也绝不等于“说坏话”。过去,一些人怀着“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不允许他人批评自己所在的学校,对于学校发生的负面事件遮遮掩掩,企图蒙蔽公众的认知。事实一再证明,这样的狭隘心态有百害而无一利。
中国古人早已用“讳疾忌医”的故事,把隐瞒问题、不接受批评和帮助的害处说得非常透彻,又用“掩耳盗铃”的故事,深刻地讽刺那些自欺欺人、企图掩盖问题的人。按理说,教育工作者应该比任何人都更了解:唯有沟通才能增进家校之间的相互理解,而隐瞒和封闭毫无益处。校长的“封口令”,不可能封住所有人的嘴。
据悉,该校的办学理念是“以完整的现代教育为师生的精彩人生奠基”,然而,在“谁敢说学校的坏话,就要群起而攻之”的告诫之中,却看不到一丝现代教育的影子。如今,涉事学校不仅要针对这一事件进行深刻反思,重新认识并理顺家校关系,更要弄清这种不容他人质疑的教育观念从何而来,防止其继续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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