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21日消息(记者杨祎)记者从教育部获悉,近日,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十四五”期间“国培计划”实施思路、支持方向、工作重点,推进教师培训提质增效,助力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期间,重点支持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骨干教师、校园长和培训者深度培训。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教师校长能力整体提升。辐射带动省、市、县、校级教师培训,实现教师培训全覆盖。将国家安全、法治教育、生态教育、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幼小衔接、少先队工作、预防校园欺凌等内容纳入教师校园长培训。

加大紧缺学科教师培训力度

《通知》明确,落实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科学设计培训课程,综合提升学科育德、教学实施、学生评价和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加强义务教育新课程标准培训,强化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三科统编教材培训,加大体育、音乐、美术、劳动、科学等紧缺学科教师培训力度,提升教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能力。

推进教师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

《通知》要求,开展教师自主选学试点,根据教师专业发展不同阶段制定个性化、周期性的发展规划,建设选学服务平台,教师自主选择培训项目,探索教师自主发展机制。开展教师培训整校研修模式改革探索。完善学分认定登记制度,强化培训学分银行建设,推进教师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

健全全方位的监管评价机制

《通知》强调,在监管方面,通过大数据评估、参训学员网络匿名评估、专家抽查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对项目实施过程及成效进行监管评估。完善培训机构资质准入标准。探索建立项目等级制度,倾斜支持精品项目、淘汰不合格项目。探索周期遴选与免评备案相结合的制度,鼓励绩效考评优良的单位连续承担同类培训项目。

加强资金监管 强化经费保障

《通知》要求,中小学、幼儿园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保障“国培计划”实施。在地方相关重大教育发展项目中将教师培训作为资金使用的重要方向。严格按规定使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将培训需求调研、方案研制、绩效评价、训后跟踪指导纳入培训实施流程,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