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18日消息(记者杨祎)近日,重庆市教委印发《关于禁止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全市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举办复读班,不得招收复读插班生,禁止诱导已被高校录取的高分考生复习,禁止进行复读宣传。

《通知》指出,2002年,教育部明确规定:“各地公办高中不得占用学校正常的教育资源举办高中毕业生复读班,也不得招收高中毕业生插班复读”,此后教育部多次重申此规定,重庆市教委也出台了相关文件,提出了坚决贯彻教育部要求的有关规定。

《通知》强调,各区县教育部门、各高中学校要加强高中招生管理,全市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举办复读班,不得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复读班,不得在培训机构以学校名义举办复读班,不得招收复读插班生,新生入学的高一年级不得出现大班额增量,保障高考综合改革的顺利实施,保障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深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