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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将被作为公务员选任重要依据
2013-12-18 13:57 来源:人民日报 说两句 分享到:
记者日前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后,职业道德将被纳入北京市公务员选拔任用时的考察评价内容,作为考核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和依据,对于有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可依法取消录用、任职资格。
近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加强北京市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试行)》,倡导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职业道德上要做到“四要”,即“要忠于祖国、要服务人民、要恪尽职守、要公正廉洁”。这是北京市首个职业道德建设意见。
《意见》明确,职业道德将被纳入公务员选拔任用时的考察评价内容,作为考核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和依据,对于有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可依法取消录用、任职资格。同时,还将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记者余荣华)
编辑:赵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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