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首页-听天下-电台直播-新闻-图片-视频-国内-娱乐-女性-体育-读书-教育-汽车-环保-历史-美食-军事-科技-旅游-健康-尚茶-生活 | 民声社区-博客-邮箱
中国之声 | 经济之声 | 音乐之声 | 都市之声 | 中华、神州之声 | 华夏、香港之声 | 民族之声 | 文艺之声 | 老年之声 | 藏语广播 | 维语广播 | 娱乐广播 | 电台节目时间表
首页 > 教育频道 > 其他省市教育巡礼 > 安徽教育巡礼 > 安徽教育新闻 > 正文

安徽将探索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

2012年05月16日 09:59来源:中国教育报打印字号:T|T

  安徽探索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 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安徽省最近出台规定,对中小学教师探索试行“无校籍管理”,促进教育资源优化、均衡配置,并逐步取消校长的行政级别。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最近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其中要求,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坚持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在有条件的地方,按照隶属关系,对新进教师以市、县为单位,积极探索试行“无校籍管理”,由相应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内统筹管理,由学校根据需要按期聘用,动态调整,合理流动,促进教师资源优化、均衡配置。

  安徽省将完善教师交流轮岗制度,组织实行城区学校间、农村学区学校间的教师定期交流,推行城乡间教师支教、挂职等多种形式交流,实施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加强薄弱学校师资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城镇学校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制度。城镇学校新进教师原则上先到农村学校任教2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务、评选特级教师要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城镇的示范高中和特色学校要与农村学校建立长期稳定的校际对口支援关系。

  安徽省还规定,实行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和任期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工作,每届任期为3年-5年,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两届的原则上应予以交流。逐步推行校长职级制,取消校长的行政级别。(记者 王圣志)

中国广播网教育频道责编:小隐
中国民族广播网你好台湾网中国广播联盟全球华语广播网高校广播联盟中国广播音像出版社中国广播报中国广播杂志广播歌选央广手机台央广幸福团电视购物
中央台简介央广传媒央广新媒体中广网简介驻地记者广告服务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版权声明

通信地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2号 中国广播网 邮编:100866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热线:4008000088 E-mail:4008000088@cnr.cn
中国广播网客服热线:400-668-0040 传真:010-63909751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 0102002
京ICP证09014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54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版权所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