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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公务员考试公告要求“无残疾”

2011年09月14日 14:24来源:中国广播网打印字号:T|T

  中广网兰州9月14日消息(记者焦健)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甘肃省公务员考试公告要求“无残疾”,律师建议修改。

  在甘肃省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可以看到,2011年全省计划招录公务员2377人,设置职位1062个。在报考条件里面有要求,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报考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色盲;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最近,有北京的两位律师致信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公务员局,指出公务员考录公告中存在对残疾人的歧视,建议修改公告中的相关内容,平等招录残疾人。律师认为,“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色盲;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的招考要求违反了《残疾人保障法》、《就业促进法》等,是对残疾人进行就业歧视。律师解释说“对于文书工作、户籍管理、证件办理、技术支持、后勤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等众多文职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都不需要那么苛刻,都是许多残疾人可以胜任的。”

  两位律师建议修改《甘肃省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删除报考条件中关于“无残疾”的限制性规定,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安排符合残疾人“正常履行职责”身体条件的职位。

责编:赵龙(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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