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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支持教育优先发展 保财政支出占20%

2012年02月22日 09:19来源:中国教育报打印字号:T|T

  记者日前从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获悉,山东省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并明确2012年教育事业的10项重点工作,要求确保全年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20%。

  山东省省长姜大明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2011年,山东省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全部化解,高校债务化解工作稳步推进,并明确提出2012年“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实施教育规划纲要,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要保障教育支出依法增长,确保全年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20%。

  山东提出,要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增加学前教育奖补资金,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规范率达到60%。同时,落实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孤儿、家庭困难和残疾儿童入园资助标准确定为每人每年1200元。要加快推进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校舍安全工程、农村中小学“211工程”,整体提高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将农村初中和小学家庭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提高250元,分别达到1250元和1000元。要全面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建设3至5所高水平大学,支持山东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同时,将省属本科高校生均财政拨款从9500元提高到1.2万元,年内完成公办普通高校债务化解120亿元。要建立职业技术学校分类分级制度,将省属高职、技校生均定额标准提高600元。要以中职学生为主,建立知识加技能的春季高考制度。(记者 魏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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