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委:学校体育馆未达标准不准开放
2011年11月07日 14:40来源:每日新报打印字号:T|T
随着我市学校体育场馆(池)面向社会开放数量的不断增加,学生和社会人员进行体育活动和游泳锻炼的人数也在同步增长。昨天市教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学校体育馆(池)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场馆(池)在对外开放前要进行认真的安全大检查,主要是该场馆(池)是否有经相关管理部门安全验收合格文件、安全用电和消防设施是否健全、应急出口是否畅通,并对进入学校体育场馆(池)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指导。如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场馆(池)一律不准对社会和学生开放。
责编:小隐(实习)
推广信息
中央台简介 | 网站简介 |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版权申明 | | |
电话:010-63878366、57470986 -- 传真:010-63878366 -- E-mail:ed@cnr.cn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 0102002 | |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版权所有(C) 京ICP证090147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