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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委:学校体育馆未达标准不准开放

2011年11月07日 14:40来源:每日新报打印字号:T|T

  随着我市学校体育场馆(池)面向社会开放数量的不断增加,学生和社会人员进行体育活动和游泳锻炼的人数也在同步增长。昨天市教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学校体育馆(池)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场馆(池)在对外开放前要进行认真的安全大检查,主要是该场馆(池)是否有经相关管理部门安全验收合格文件、安全用电和消防设施是否健全、应急出口是否畅通,并对进入学校体育场馆(池)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指导。如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场馆(池)一律不准对社会和学生开放。

责编:小隐(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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