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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小学生上学半径不超三公里

2011年09月05日 09:28来源:中国教育报打印字号:T|T

  新疆公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合理调整中小学布局

  小学生上学半径不超3公里

  中广网北京9月5日消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日前公布,今后新疆将合理调整中小学布局,规定就近入学走读半径小学不超过3公里,初中不超过5公里。除边远山区、边远农牧区,小学生原则上就近入学。农牧区初中可发展寄宿制学校,为远距离就读学生提供寄宿条件。

  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严格按规定的学区招生,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坚决杜绝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解决择校问题。严禁公办学校以各种名义和形式举办“校中民办校”和“校内民办班”。

  为提高教学质量,新疆中小学将严格控制班额,逐步推行小班教学。小学班级控制在40至45人,初中班级控制在45至50人。同时,还将高度重视青少年儿童综合素质的培养,加强美育、体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落实《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今后,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以等级形式呈现,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综合性评语和等级评价呈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以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提高优质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内招生名额向初中学校分配的比例,2012年分配比例达到60%,并逐年提高。

  《标准》规定,新疆将科学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缩小义务教育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和学校之间办学水平的差距,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责编:佳琪(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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