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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乡镇中小学教师可享受基层干部补贴

2011年11月15日 09:24来源:中国教育报打印字号:T|T

  记者近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获悉,新疆日前决定实行乡镇干部基层补贴制度,并将乡镇中小学教师纳入补贴范围。

  根据自治区文件要求,此次享受基层补贴的乡镇中小学教师必须在职在岗,从2006年开始由自治区统一招聘的特岗教师全部是自治区正式在编教师,同时包括从去年开始自治区统一组织招聘的农村双语幼儿园教师,均属此次乡镇干部基层补贴对象范围。据悉,补贴标准分艰苦边远、其他乡镇两个类别,划分为三个档次,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元至500元的补贴。

  目前,大多数地州均对这批教师发放了乡镇干部基层补贴,但是还有少部分地州未将这部分教师纳入补贴发放范围。自治区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与当地组织、财政部门联系沟通,保证每一位在职在岗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教师)及时享受基层补贴政策。(记者 蒋夫尔)

责编:小隐(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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