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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出台教师培训细则 老师可自选参训内容

2012年01月10日 09:59来源:中国教育报打印字号:T|T

  《宁波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实施细则(试行)》近日出台,今后教师培训什么内容,将由教师自主选择。

  据了解,今后宁波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每5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专业发展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其中,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周期内至少参加一次不少于90学时的集中培训,校本培训时间不超过总学时的1/3。与“十一五”相比,培训学时增加了50%。

  对于培训内容,教师有了更大的自主权。宁波市师训中心教师陈树宝介绍说,社会培训机构、高等院校等参与竞争后,各方设计的培训项目经审核放在网上供教师选择,谁设计的培训项目受教师欢迎,谁的项目就会被采用,而那些教师不感兴趣的培训项目将会被淘汰。(记者 史望颖)

责编:小隐(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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