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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符合条件海归买房有望获补10万元

2011年12月22日 09:34来源:南方日报打印字号:T|T

  今年的留交会上,广州市正式颁布广州市鼓励海外人才来穗创业“红棉”计划。据悉,自2012年起,市政府每年安排1亿元以上资金,扶持经评审遴选的100家以上在穗初创型海外人才企业。此外,获得“红棉”计划资助并符合条件的海外人才,也有望享受到配偶子女入户、子女高考加10分、买房补助10万元,免税购买国产小汽车等优惠政策。

  最高资助100万元

  “红棉”计划专门为初创型海外人才企业服务,其中也包含外裔人才。企业创办人只要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3年及以上海外相关领域工作经验或取得博士学位、具有2年及以上海外相关领域工作经验,以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发明专利、研究成果或创意、设计、服务、专长等初次来穗自主创办或与他人合办的企业,广州市政府就将提供30-100万元的创业资金资助。

  “红棉计划”优先扶持科技类项目的企业,资助资金可达50-100万元;而对非科技类项目的企业资助金为30-50万元。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副局长、留交办主任詹德村表示,“红棉计划”主要是通过留交会引进年轻的留学人员,给他们带回来的好项目以最大限度的资金扶持。将经过项目申报、评审、答辩、落地注册、工商登记等等手续审核,通过之后再给予资金扶持,资金分阶段拨付,第一阶段先给50%,验收通过后,再将余额资助给留学人员,希望通过这样的办法,最终可以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人才吸引到广州创业。

  买房或补助10万元

  除创业资金扶持外,获得“红棉”计划资助并符合条件的海外人才,其在出入境、居留、入户、子女教育、配偶来穗工作、购房和租房等方面也可以享受相关待遇。

  据了解,相关待遇按照《广州市鼓励留学人员来穗工作规定》、《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来穗创业和工作的办法》和《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等规定执行。

  据了解,现行的《广州市鼓励留学人员来穗工作规定》于1999年11月12日由广州市政府颁布。而在今年的10月19日,广州市法制办公布《广州市鼓励留学人员来穗工作规定(修订稿)》草案,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记者发现,《草案》提出,来穗定居的留学人员及其一同随迁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凭《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和《广州市区入户卡》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子女入园入托,由当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协助安排;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居住地所在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免试就近安排;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统一录取的,享受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待遇并加10分投档。

  同时,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在海外曾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在海外取得硕士学位且在本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的留学人员,凭在穗所购住房的房产证或契税完税证明、租房合同等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安家补助费,补助标准为每户10万元。此外,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购买免税国产小汽车1辆。(记者/姚艺曲 通讯员/林浩 董淑婷)

责编:赵龙(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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