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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五方面评价应届考生
中广网    2008-03-20 [打印本页] [字号   ] [关闭]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昨日发出通知

 

    五方面综合评价应届考生,评价信息在校园公示7天

  今年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将作为高校招生录取或退档依据之一!昨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出《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客观、准确地反映参加今年普通高考的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方便高校录取时了解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采集情况经过考生本人核准后,还要在校内公示。

  应届生往届生分开评价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采集对象分为两种,2008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按《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要求,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的“普通高中学生模块修习记录表”和“普通高中学生基本素质评价细目表”中摘录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录入考生电子档案。电子档案不须记录毕业考试成绩和毕业鉴定。

  2007届以前毕业的高中毕业生不须记录“普通高中学生模块修习记录表”和“普通高中学生基本素质评价细目表”的内容。但需根据考生原有档案材料,记录考生的毕业考试成绩、毕业鉴定或单位鉴定。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记录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当证明内容。

  评价信息要经考生确认

  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是高校招生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各地、市教育部门要保证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真实、客观、公平、公正。“普通高中学生模块修习记录表”和“普通高中学生基本素质评价细目表”主要内容由考生所在中学录入计算机,并经考生本人确认。

  “为确保公正,综合素质信息采集还将实行公示制度!”考试院负责人指出,各中学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采集严禁弄虚作假,录入电子档案的考生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由考生所在中学在校内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如有投诉或不同意见的,要进行核对、查实,经核对如实的要及时进行更正。校长要对本校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采集内容的真实和准确负责。

  五大方面综合评价应届考生

  五大方面综合评价应届考生内容包括考生高中阶段道德修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身心健康、艺术素养五个方面的表现。

  记者获悉,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和依据与去年基本相同,仍然从道德修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身心健康、艺术素养五个方面进行评价,将作为高校招生录取或退档依据之一。去年是广东省高考首次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一年,录取时仍然是高考成绩起决定性作用,综合素质评价一般只是作为参考;但在成绩相当的前提下,会优先考虑综合素质评价较高的学生。今年综合素质评价在高考录取中的作用加重了。

来源:金羊网     责编:乔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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