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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制定标准规范发展一批民办幼儿园

2011年12月13日 13:53来源:新华网打印字号:T|T

  幼儿园规模不低于3个班、班额不超过30人、租用房屋期限不少于3年、城区办园资金不少于30万元……武汉市出台民办简易幼儿园标准,适度放宽办园“门槛”,引导规范发展一批民办幼儿园,以切实解决当前幼儿“入园难”问题。

  武汉市目前有资质的幼儿园785所,在园人数16.57万人,其中公办园222所,在园人数7万多人。通过摸底调查发现,全市有643所无证简易幼儿园,在园人数5.7万人,大多在城乡接合部,以流动人口子女居多。对这些简易幼儿园如果简单地“一刀切”予以取缔,将使部分幼儿上学受到影响。

  武汉市在大力新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的同时,本着“引导发展一批、限期完善一批、坚决取缔一批”的原则,制定了《民办简易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对举办者、设置规模、办园地点、园舍、消防安全、卫生安全、设施设备、办园经费、从业人员和管理等10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武汉市教育局负责人表示,在公办幼儿园扩建一时尚未完成的情况下,引导一些有安全保障的民办简易幼儿园达标,以满足部分幼儿入园需求。对于尚不达标但愿意继续加大投入改善条件的,鼓励其创造申报条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力争取得办园资质;对于达不到标准、且不愿继续改善办园条件的,将坚决予以取缔。(记者 俞俭)

责编:小隐(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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