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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全面提高财政教育支出比例

2011年12月28日 10:22来源:中国教育报打印字号:T|T

  江苏全面提高财政教育支出比例

  高中教育“十二五”末基本无债 教育支出纳入干部政绩考核

  近日,江苏省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实施意见》。今后江苏将全面提高财政教育支出比例,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免除学前教育阶段学费,义务教育阶段经济困难学生全面享受生活费补助,高中阶段学校“十二五”末基本无债,高等教育加大内涵投入。

  据悉,“十一五”期间,江苏财政性教育投入达3233亿元,是“十五”时期的2.61倍,财政教育支出已成为公共财政第一大支出。《意见》明确提出,要进一步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切实提高财政教育支出比例,不断提高预算内基建投资用于教育的比重,多渠道筹集财政性教育经费。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到2012年要超过18%。

  《意见》明确,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和履行举办高中阶段教育的主体责任,逐年提高高中阶段教育财政投入水平,并建立稳定增长机制。对于高中阶段学校基建债务,今后将按照“分级管理、市县为主”的原则积极化解,全面核查债务底数,建立严格控债机制,制定年度还款计划,多渠道筹措化债资金,到“十二五”末,基本化解全省高中阶段学校基建债务。

  《意见》强调,落实财政教育投入的政策、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管理等情况,今后将作为江苏政绩考核、干部任用和省级财政分配教育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教育经费法定增长和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作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

责编:小隐(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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